南江县侯家镇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做好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2-02-22 16:16


 

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侯家镇人居环境,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治理内容及标准

(一)乡镇集镇环境

各社区负责街道环境整治,确保街面整洁有序,无坑洼积水白色垃圾和乱堆乱码现象;绿化带内无枯枝败叶、烟蒂、垃圾;市场、经营摊点摆放整齐有序,无撑杆搭棚、占道经营等现象;全面清除 “牛皮癣小广告,拆除破旧广告牌及标语;无生活废水、污水直排乱排,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二)农户环境

各村负责规范辖区村、社、聚居点农户形象,整治房前屋后白色垃圾和乱堆乱码,杜绝乱堆、乱扔、乱倒清除庭院周边杂草、蜘蛛网,拆除破旧标语、围栏,无乱搭乱建、乱悬乱挂等现象;清除庭院内破旧对联、灯笼及卷帘门上的灰尘,庭院常态清扫保洁,确保庭院内无白色垃圾、生活垃圾;疏通阴阳沟、清除积水,确保无污水横流现象,保持室内清爽整洁。

(三)道路环境

各村(社区)做好乡道、村道、社道道路两边的秩序规范和保洁工作,确保道路沿线无白色垃圾、建筑垃圾、破旧广告标语、乱搭乱建、乱拉乱接、乱悬乱挂等现象;督促辖区道路沿线砂石堆放点、中转站规范打围、覆盖;对辖区道路沿线的垃圾箱(房、池)内的垃圾及时清理清运,确保无积存垃圾、垃圾箱(房、池)周边干净整洁,及时拆除破旧垃圾房和垃圾箱;禁止焚烧垃圾,及时清理清运垃圾,确保无积存垃圾

(四)河道环境

各村负责对辖区内河道边坡、河道内树木上的白色垃圾进行及时清理

二、工作要求

请各村(社区)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不留空挡、常态治理,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将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南江县侯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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