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9-03-21 17:42 来源: 南江县贵民乡人民政府 作者:贵民乡人民政府
  为认真落实省委第十二组巡视组对我县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县委县政府九项规定,严格预算执行,从严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关于“三公”经费及预算执行的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自查小组

  我乡对规范报销“三公”经费工作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三公”经费及预算执行自查小组,以乡长为组长,乡分管财政领导及乡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人员为成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安排乡财政所对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报销“三公”经费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制度,严格执行

  我乡于2018年8月31日对单位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等费用报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等费用报销都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经查,我乡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使用时。均按照中央、省、市、县规定制度报销,没有其他任何形式报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的情况。2017年我乡共计公务接待28批来客136人,在接待中有党政办电话通知单,有接待审批单,有接待清单,无违规使用的现象。截止2018年6月30日,我乡暂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完善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违规报销“三公”经费及预算执行工作的自查,我乡进一步深刻领会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并延伸到乡村两级费用报销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透明,确保各项费用报销更加规范。

  我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项目公开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加强内部管理,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开支。将“三公”经费项目公开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始终纳入财政财务管理任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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