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2023-10-06 19:12 来源: 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镇级各单位:

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巴医保发〔202327号)、《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2333号)要求,现将全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对象

(一)具有赶场镇城乡居民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参加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居民医保。非我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可在我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二)我各类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在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原则上整体参保。

(三)农民工和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居民医保,但不得重复参保。

(四)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资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75% 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95//年);已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25%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85//年)。同时具备上述两类及以上身份的,按最高的资助标准进行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三、缴费时间

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为202391日至2024229日。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政府统一组织、各方协作配合、税务集中征收。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征收。

(一)线上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以及税银合作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四川天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手机APP、自助终端等渠道缴费。

(二)线下缴费渠道。缴费人凭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指定的集中征收点刷卡或税银合作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业务也可直接到各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缴费。首次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需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五、待遇享受

(一)集中缴费期202391日至20231231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11—20241231日;202411日至2024229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412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

(二)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符合政策规定的大中专毕业学生、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和新增动态调整困难群众等人员缴费标准不变,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41231日。

(三)新生儿出生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31日;超过90天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31日。

(四)2024630日之后参保缴费的,当年各级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全额缴纳(符合政策规定人员除外)。

(五)参保人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原则上不再退回。若出现待遇享受期前死亡、重复缴费等情形,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办理个人退费。参保人员退费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医保部门审核后退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是重大民生工程,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分解任务,创新举措,联村领导亲自抓,单位负责人具体抓,采取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方式,逐一联系发动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确保普通居民应保尽保,重点人员100%参保。

(二)加强宣传动员,优化便民服务。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广播电视等方式开展城乡居民参保宣传,努力做到无盲区、无死角,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要认真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缴费服务,各单位之间建立常态协作机制,及时解决征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高群众参保缴费便利化水平。

(三)强化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村(居)民委员、镇级各单位要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同心协力抓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镇医保办要做好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保障工作,对辖区内医保业务人员开展城乡居民参保业务指导、培训,督促村(社区)做好医保参保登记、信息比对和双公示制度落实;税务要做好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征收工作,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学校要做好在校学生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学生全面参保;民政、乡村振兴办公室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严格低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身份认定,精准推送资助对象,抓好困难群众参保数据比对、动员发动等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四)严明征缴纪律,从严追责问责。村(社区)要规范集中征收点工作人员、村干部代收代办行为的,防止截留群众参保费用和捆绑其他收费项目强行搭车收费等现象发生。在参保缴费过程中,发现各级干部存在欺瞒骗取参保费用、损害参保人员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完成情况较差的将在全镇通报。

 

 

                                                                      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

                                                                               20239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