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场镇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2020-01-15 15:48 来源: 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 作者:赶场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
    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我镇今冬明春,特别是新春佳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安全,保障林区社会稳定,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和安排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绷紧森林防火工作这根弦,对今冬明春、特别是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提前安排,周密部署,确保我镇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居)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这一时期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及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森林防火知识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告牌,微信群聊等手段,加强对林区内居民、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火源管理、安全避火常识,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理 
    各村(居)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要坚决采取措施,加强野外用火综合治理,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严格执行“五不烧、十不准”的相关规定,各村要安排生态护林防火员巡查、加大巡查力度,密切监视火情,严禁火种上山。特别加强对春节期间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等行为的监控。村两委干部要划区包干,严防死守,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四、落实责任加强值班制度
     各村(居)必须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并做好相关值班记录。加强对防火值班和生态护林员巡查情况的督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办(电话:0827-8811188),同时各村(居)主要干部要靠前指挥,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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