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农村集体聚餐三级网络人员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

2024-03-27 09:11 来源: 公山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各职能办公室:

为严格落实《南江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加强对农村“坝坝宴、流水席”等农村集体聚餐(群体性宴席)的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消除农村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群体饮食安全,特建立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镇、村、组三级管理网络化体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体系

     各村(社区)建立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镇、村、组三级网络化体系,明确镇、村、组三级责任人。其中,镇级责任人为驻村干部,村级责任人为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组级责任人为各组(社)长(或者村“两委”确定的其他责任人)。

二、工作职责

(一)收集宴席举办信息。通过举办者、乡厨和支客司主动提前报告,镇、村、组三级网络人员巡查发现、其他群众告知等渠道收集宴席举办信息,确保宴席管理无遗漏。

(二)建立宴席备案档案。督促群体性宴席举办者如实提供宴席举办时间、地点、厨师、举办规模、食材来源、饮用水源等信息,详细填写《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签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及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

(三)开展前期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宴席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管控、食材进购质量、场所以及周边环境卫生、“三防(防鼠、防虫、防尘)”、冷藏冷冻和留样设施等。

(四)开展全程跟踪督导。对群体性宴席加工就餐进行全程监控,指导宴席服务人员做好人员卫生防护,场所和餐饮具清洗清洁,食物生熟分开,规范食品留样,严防误用误饮误食有毒有害物质引发中毒事故,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

(五)规范填写指导记录。按照《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南江县农村集体聚餐专业加工服务者备案现场检查要点》开展宴席活动现场检查指导,填写《南江县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      各村(社区)请于本通知下发后一周内按照要求上报《公山镇农村集体聚餐三级网络人员台账》,今后人员变化时及时更新上报,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及现场指导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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