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山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2023-12-04 16:09 来源: 公山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近期各地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南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江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 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3〕6号)和《南江县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消指办〔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消防安全大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实施意见,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重点

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医院等敏感特殊场所;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工地等其他场所(以下简称四类场所)。

三、重点工作

重点做好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相关职能办公室监管责任和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任务。

(一)社会单位责任落实任务

社会单位是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准确掌握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八类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见附件2)检查事项,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组织制定社会单位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限和应急预案,并向镇安办和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要及时汲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单位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至少1次)。

2. 落实全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充分运用消防安全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清单;要按照“行业共性+单位个性”原则,根据单位、岗位自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殊问题和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类型,制定个性清单,真正将消防安全责任分解到各层级、各环节、各工序。

3. 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突出管理团队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首席消防安全官、消防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科学治理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提高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 建立完善社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以及内部举报奖励等相关机制,责任落实情况应当与本单位安全奖惩措施挂钩;对于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应当予以奖励;对于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火灾事故等超出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的,给予严惩。

5. 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针对违规动火作业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省内外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严禁  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  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  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  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  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  强化动火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

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6.组织对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分包外包外租不得代替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完善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火灾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增强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二)相关职能办公室监管责任和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任务。

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各村(社区)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紧迫感抓好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规范文明精准执法,坚决整治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 迅速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镇安办要抓紧制定印发本辖区专项行动方案,强化本系统专项行动“条”线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共同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要将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的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到行业系统和辖区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 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利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升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比武和能力提升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隐患能力和规范办案水平。

3. 突出重点严格精准执法。针对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前述6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开展精准执法。对社会单位自查出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对社会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在专项行动期间全部整改销案。涉嫌犯罪的,加大行刑衔接力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有案不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社会单位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消防安全典型执法案例。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清单。

4. 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公开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联合各有关部门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社会单位负责人和重点单位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6. 组织开展专家帮助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帮扶指导,帮助社会单位发现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推动火灾隐患闭环整改。帮助摸清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真实状况,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织细织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网,提升社会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7.突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紧紧围绕“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强化培训教育,对四类场所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督促相应责任人切实掌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查改的方式方法,提升整治效能。要结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和11月份的“消防安全月”专题活动,通过发布公告、设置专栏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告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整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落实重奖措施,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重大风险隐患。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镇安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组织本地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大运会期间,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部位采取常态巡防检查措施,对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四类场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强化重点部位风险隐患临管严控措施。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社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提请政府协调解决,联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镇安办、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立即部署开展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提高整治成效。要坚持属地检查与行业督导相结合、社会单位自查自纠与行业督查相结合、消防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找准问题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并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限期整改、闭环销号和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考核督导。要根据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评判标准,严格组织实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镇安办、镇纪委将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区域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责任倒查。对明明有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要收集四类场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台账),每月向镇安办报告。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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