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公山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3-01 15:57 来源: 公山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各办所:

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严防因患者信息交换不畅通、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各单位联合随访不及时、服药保障未落实等造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现就做好2023年公山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由各村(社区)负责每年两次(1-3月、7-9月)对辖区目标人群的大走访、大排查,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不低于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体检率达80%;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低保、救助、补助等措施,督促病人按规范要求服药治疗,确保“应治尽治”,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律服药率达80%、杜绝发生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

二、细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摸排筛查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和公山中心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及残联工作人员、网格员及时沟通,共同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摸排筛查,并及时上报县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诊断复核,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卫生院纳入台账管理,逐一建档建卡,经常性开展随访评估,跟踪掌握患者的动态信息,加强监测预警、分析研判。

(二)建立精准台账

公山中心卫生院要配合各村(社区)精准建立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重精神障碍失访患者、严重精神障碍3级及以上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未纳入管理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未在户籍地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无监护人及有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患者及严重精神障碍未服药患者等7类人群的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镇卫健办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以上人群的规范管理。

(三)信息管理精准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患者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管理:一是对病情稳定患者要每季度随访一次;二是对病情基本稳定患者由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每半月随访一次,未达到稳定患者及时转到县民康医院复诊。三是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由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及时上报公山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对患者紧急处理后立即转诊到县民康医院,必要时报告派出所,2周内随访了解其治疗情况。对于未能住院或转诊的患者,联系精神科医师进行应急医疗处置,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至少每2周随访1次。四是对既往有暴力史、有滥用酒精(药物)、被害妄想、威胁过他人、表达过伤害他人的想法、有反社会行为、情绪明显不稳或处在重大压力之下等情况,由公山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组织开展联合随访,并增加随访频次。五是对失访患者由公山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书面报告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请求协助查找,并按有关要求做好患者追踪管理工作。六是对不同意接受社区管理或无正当理由半年以上未接受面访的患者,加强有关政策宣传,动员其主动接受管理,并加强社区关注和监护。七是对精神病症状持续存在或不服药、间断服药的患者,由关爱帮扶小组督促患者规律服药,压实监护人责任。八是对家庭贫困、无监护或弱监护的患者,由村(社区)落实监护人,在常规随访的基础上,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每半年至少共同随访1次。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关爱帮扶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研究讨论辖区6类(3级及以上患者、未纳入管理患者、未在户籍地患者、无监护人及有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患者、失访患者及未服药患者)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及时开展对目标人群的排查、服药、随访及宣传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

卫生院、学校和村(社区)要结合“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 “3.21世界睡眠日”及心理健康相关活动,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确保每年不低于4次的宣传活动,以促进心理健康,提高全民生活质量。卫生院协助加强对辖区相关单位和村(社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培训工作,做好技术支持。

(三)强化督查考核

镇综合管理小组负责对各村(社区)进行督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规范服药率已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请各单位、村(社区)高度重视,对业务指标未按时完成、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等情况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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