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2023-01-03 13:25 来源: 公山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近段时间以来,我县降水偏少、风干物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居高不下,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历来是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的重点时段,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特殊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时刻绷紧防火安全之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首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将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把“镇—村—组—护林员”分级包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作为责任落实的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逐层逐级落实责任,将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将责任落实到人、到点、到位。要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区域性的联防联控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决策共商、资源共用、无火共巡、有火共扑,努力推动联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合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深入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节日期间,返乡过节、入山游玩人员相对集中,再加上祭奠扫墓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防火形势极其严峻。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开展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推进防火宣传教育进林区、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自觉性。特别是在重要时间节点,要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进行精准宣传,同时要大力推广绿色祭祀,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通过鲜花祭扫、网络祭祀等方式缅怀逝者,坚决杜绝野外焚烧纸钱、燃香点烛及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效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依法严厉打击查处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组织开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发现一起、重处一起,从严从重追责相关责任人员。要坚决守好“五头”(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各类瞭望、巡护人员务必坚守一线,重点部位死看硬守,重点人群盯紧看牢,关键时段管控到位,强化进山入林人员管理,切实做到看住人、管住火。要严清“五边”(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结合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目标的排查整治力度,积极推动“除草清秆”“可燃易燃物清理”行动,做到有患必除,彻底将火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四、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准备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护林员的选聘要求,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按照镇级30人以上、村(社区)15人以上的标准组建应急扑火队,扑火队队员要在2022年12月20日前更新到位。要进一步完善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处置效率。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调集足够的力量快速反应,坚持“投重兵、打小火、当日火、当日灭”,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确保扑火队员的生命安全放在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工作的首位,要提前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做到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归避,做到预测在先、科学扑救,坚决杜绝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应急值守

节日期间,各联村领导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督查,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的检查,对作为的人和事,及时汇报镇党委研究处理。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坐镇统筹指挥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调度,及时跟进,全面掌握工作动态,要严格森林草原火灾归口管理、“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等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节日期间,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日下午5点前向镇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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