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山镇开展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2022-09-15 15:03 来源: 公山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镇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县纪委《关于开展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推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山镇开展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牵头组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三、治理范围

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是农村人居环境、供水、村内道路、文化和体育等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100万元,可依法不进行招标和政府采购,通过竞争性谈判、“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等方式实施的村庄建设项目。2019年以来各村(社区)未进行招标和政府采购,采取以工代赈、竞争性谈判、“一事一议”、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等方式实施的村庄建设项目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重点对每一个项目立项、审批、发包、施工、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清理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指定施工,围标串标,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规方式。
    四、工作举措

各职能办公室要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2019年以来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清理,严格做到一个不漏、应统尽统,形成问题清单,由镇纪委对照项目台账和问题清单进行分析研判,按不低于已实施项目数的5%进行排查,着力发现分段拆标、围标、串标等现象背后的腐败问题,并对发现的腐败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是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切实加强治理工作推进;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各村(社区)摸底清理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禁遗报、漏报、瞒报、不报的行为,严禁走过场、形式主义,严禁资料、数据造假;三要严格工作纪律。对专项治理走过场、推诿隐瞒的,镇纪委将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明的工作纪律确保专项治理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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