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山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2-08-22 09:21 来源: 公山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发现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要求,持续巩固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切实解决当前全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存在的个别供水保障率不高、水费收缴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经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00人及以上,下同)运行管理和责任落实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政府主体责任、水管站行业监管责任、村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运行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供水安全。

二、整治重点

围绕工程运行、日常管理、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对农村集中供水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改。

(一)工程运行方面问题

1.水源保障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季节性、工程性缺水和水源保护不到位,存在污水、垃圾、养殖污染源等问题。

2.净化消毒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水源无净化设施或配备的净化加药消毒设施未正常使用等问题。

3.供水管网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供水管网暴露在田间地坎未埋设,或未按照要求合理布局供水管道,存在爆管现象等问题。

4.水表安装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水表未安装、随意安装及安装不规范不便于管理等问题。

(二)日常管理方面问题

1.管理机制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未建立符合村情实际、未制定用水价格和未明确水费收取方式等问题。

2.管理人员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未落实管护人员或管护人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3.水质检测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净化设施和消毒设施未正常加药、消毒,或使用不正确,未定期开展水质检测等问题。

4.水费收缴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村内供水工程漏损大,水费收缴力度不够或直接未收取水费等问题。

(三)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建章立制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村未建立水源地巡查方案、管网巡查方案、水源保护区制度、仪器设备药品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的问题。

2.责任落实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村履行监管责任、辖区内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责任履行问题。

3.问题整改。重点排查整治群众信访投诉及媒体报道反映的饮水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三、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时间:202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依据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8月6日前报送县水利局。

(二)问题排查阶段。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对照工程运行、日常管理、责任落实3个方面13类问题,逐一排查,形成分村问题明细台账,建立镇问题汇总台账。8月31日前各村将排查情况经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镇水管办。

(三)问题整改阶段。分村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落实整改责任人,每10天报送一次阶段整改情况(含整改佐证资料)。

(四)整改验收阶段。整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形成整改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送镇水管办。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级负责。对排查出的工程运行、日常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问题,坚持分级负责整改。工程管护存在问题的,镇水管办督促各村整改落实;水源无保障(季节性缺水)、工程设施缺乏(净化消毒设施、调压池等)等方面的问题由各村排查汇总后统一报镇政府研判后,制定解决办法。村级供水工程水费收缴不到位的问题,由镇落实解决办法,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即查即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完成后,各村要对照排查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上安全水、放心水。

五、组织保障

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何明任组长,水利员、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公山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水利员负责日常工作。

各村委会也要成立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扎实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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