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2020-07-24 11:05 来源: 公山镇人民政府

各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征兵工作安排,县征兵工作实施计划和会议精神,为扎实抓好我镇2020年度征兵工作,动员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确保我镇今年高质量的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现就相关工作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稳定的战略高度,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全局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征兵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工作重点摆到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改进宣传方法,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效果,务实工作,在全镇迅速兴起征兵热潮,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和高校新生踊跃应征入伍热情。

二、明确今年征兵时间计划根据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就今年我镇征兵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明确如下:

(一)组织准备阶段(6月10日至7月10日)。主要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征兵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选调工作人员;二是拟定征兵计划,召开征兵工作会,开展征兵工作宣传动员,搞好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思想发动,激发广大青年参军热情;三是参加县征兵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征兵政策规定;四是跟踪掌握预征对象,尤其是异地打工,就学人员的思想动态,拟制征兵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五是各村(居)委会积极动员、组织本辖区(18-24)周岁男性公民搞好兵役登记。

(二)宣传动员报名、初检、初审阶段。(7月10日至7月31日)。主要工作:一是下达征集任务,配备初次体检设施设备;二是持续开展征兵宣传动员,搞好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思想发动,激发广大青年参军热情;三是通知已确定的预征对象返镇参加报名体检,于8月1日在镇卫生院开展初次体检,培训体检、政审;四是全面展开征兵体检、政审工作等准备工作。                        (三)体检、政治考核实施阶段。(8月1日至8月18日)。主要工作:一是组织应征青年到县体检;二是开展异地违法犯罪适龄青年清理通报工作;三是严格按政审规定做好政审准备工作,开展调查走访,抓好病史审查等工作。具体事宜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

(四)审批定兵、运输阶段。(8月19日至9月30日)。主要工作:一是对各军(兵)种的条件兵进行复查;二是对预定新兵进行张榜公示;三是审批定兵;发放服装;交接起运新兵。

(五)征兵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进行征兵总结和上报相关资料。

三、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要大力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适龄青年自觉把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结合起来,到部队这所大学校中成长锻炼。二是要针对大学生这个重点群体,积极宣传近年来国家、军队和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帮助适龄青年算清“政治帐”、“成长账”、“经济帐”,尽可能动员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刚被大学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三是要积极宣传军队、军人在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英雄事迹和动人故事,增强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的荣誉感;四是要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特别要加强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暂行办法》、《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等政策,解除适龄青年从军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大学生应征积极性。五是要在广泛宣传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征集地优待、考学提干、服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等政策同时,大力宣传今年国家将简化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办法、把往届毕业生、高校新录取的高中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刚考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入学等政策规定,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热情。六是要宣传今年征兵工作时间安排、工作程序、纪律要求和工作动态等内容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征兵工作的安排部署并积极参与,在全镇上下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七是要做好优抚安置典型和征兵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的宣传,通过舆论引导和示范,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征兵工作;八是要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报道,宣传我镇征兵工作的新举措、新特点、新经验和新成效。

四、突出工作重点

(一)充分动员高学历适龄青年积极应征入伍。各单位要根据征集重点对象的变化,大学生征集比例不低于30%,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为主题的法规咨询活动,加强对大学生退伍复学取得优异成绩和大学生退伍走上工作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深挖他们经过部队生活的磨练和优良传统的熏陶后,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的感悟和升华,用他们的事迹激发适龄青年积极投身部队、保卫和建设祖国的热情,为征集高素质适龄青年入伍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二)是深入细致地搞好摸底。特别是我镇目前适龄青年大部分只有初中文化,针对这一情况、 各村要对辖区内适龄青年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摸清本辖区内适龄青年的数量、文化、和分布情况。摸清本辖区内适龄青年的参军意愿。各村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落实专人深入到户对适龄青年家庭进行宣传,采取电话、函件、传真等多种形式切实把适龄青年的底数和参军意愿搞清楚,要清楚这些适龄青年在哪里,在干什么,当兵愿望强烈不强烈。切实摸清报名对象的基本情况。认真核查了解适龄青年的文化、年龄、身体、现实表现等情况,特别是病史和现实表现。重点做好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适龄青年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积极参军。

五、明确工作责任  

(一)镇武装部,认真开展牵头日常工作,做好宣传,上传下达工作,制定征兵计划,为党委、政府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会同派出所开展政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等。  

(二)派出所、学校、司法所认真开展政审工作,严格按照政审要求不受何条件影响,确保政审结果无误和新兵质量。  

(三)镇纪委、学校、医院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全面服从,服务于征兵工作。  

(四)驻村镇干部深入本村指导工作,围绕镇对村目标,扎实工作,并列入年度考核。    

(五)镇卫生院要作好初检工作准备, 按要求完成应征青年身体初检工作, 按要求完成应征青年政审期间的病史家访工作, 确保新兵质量。  

(六)各村认真按照责任书,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精心组织;严格遵照执行。  

(七)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今年继续结合往年征兵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奖惩原则。在整个征兵工作中实行督查制,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责成限期推进,充分发挥村、社基层干部的作用。

六、严格纪律规定,公开廉洁征兵。征兵工作是国防建设的大事,同时也是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和敏感问题,征兵工作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和各级组织的形象 ,因此要切实加強对报名、体检、政审、定兵等环节的纪律规定。

(一)适龄青年报名对象数不走过场,不图完成任务数量。

(二)宣传动员,摸底调查要到位,做到适龄青年心中有数,不搞形式。

(三)政审按要求对待每位政审对象,做到公正、廉浩,做到无政审差错责任。

(四)加强警示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征兵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廉洁征兵的意识,在征兵工作中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征兵的各项规定,抵制不正之风,严禁整个征兵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不履职行为。一经发现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要以良好的自身形象,带动和促进我镇廉洁征兵各项措施的具体落实。  

七、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今年征兵时间、主体对象调整,要求提高,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实现强国梦与强军梦统一的战略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把征兵宣传教育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统筹协调,专武干部、以及其他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要下真功夫抓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为确保征兵宣传不走过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面对当前征兵形势,征兵工作是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各级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命令。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全镇党员干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关心国防建设,人民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命令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夏秋季征兵的各项工作。还要积极探索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千方百计克服征兵工作中的问题,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采取有效的措施,要以更严的要求确保征兵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为推动国防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征兵工作奖惩办法。


公山镇关于做好2020年度征兵工作的奖惩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全面提高征兵工作质量的指示精神,确保我镇征兵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四川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征兵工作奖惩办法》镇党委政府将严格逗硬考核。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关于做好征兵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新兵质量为核心,以完成征兵任务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严格执行规定,强化廉洁征兵,坚决落实“一个严格”(严格按照征兵工作程序办事)、坚持“一个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四个目标”(确保新兵文化程度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确保无责任退兵、确保无违规违纪人和事、确保辖区适龄青年全面完成兵役登记)。

二、考核内容(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1、成立征兵机构情况;(5分)

2、征兵宣传情况;(10分)

3、各类业务资料上报情况;(10分)

4、县站体检合格率情况;(10分)

5、新兵文化质量情况;(5分)

6、完成兵役登记情况:(20分)

6、完成征兵任务情况;(40分)

三、奖励和处罚

1、征兵结束后,由镇征兵办负责考核,综合前三名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

2、每超额完成1名应征入伍任务的,奖励该村500元。

3、每征集一个本科以上学历入伍的,另奖励村500元。

4、未完成兵役登记的单位,惩1000元。

5、未完成各项任务的村(居)委会,每少提供一名合格兵源任务的,惩500元;不得评为村级工作目标考核前三名;民兵连长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党委、政府对村两委负责同志和民兵连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未完成任务的,民兵连长予以撤换。

说明:本办法中的“合格兵源 ”是指进县站体检合格、政审合格,并且本人愿意参军入伍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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