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坪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9 15:31 来源: 坪河镇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编制。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江县坪河镇兴龙街66号,邮编:636620;联系电话:0827-888995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坪河镇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着眼于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信息,打通网上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坪河镇人民政府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机关简介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3条,重大项目类信息1条,重大民生信息2条,其他法定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坪河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坪河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信息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本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度,坪河镇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项信息,依法依规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公开,有效增强干群沟通互动,提升公开效能。今年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实现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3年度,坪河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习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使全体机关干部全面系统的学习了政务公开相关文件,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沟通联系,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主要领导亲自核查,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具体督查,信息发布人员做好信息发布登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坪河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等。

下一步打算:一是全面梳理政务公开要点,准确把握公开范围,重点抓好民生相关信息公开,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做到内容全面、准确。二是沟通联系本单位各股室,多方收集主动公开信息,联系当地群众收集民意,汇总需求,增加信息总量,突出信息发布有效、有用、利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坪河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坪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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