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6-14 09:53

村(居)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当前农机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压紧属地监管责任,压实农机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的主体责任,着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全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强化红线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安全生产压力。各村(社区)要研究制定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农机专合社、农机助耕队、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农机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村(社区)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安全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处理、事故统计及相关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农机数量、农机人员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农机安全意识。农机经销商遵循“谁销售、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要对售卖机具的正规性负责,对购机者驾驶操作技术和维护、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法规知识等进行培训,建立培训记录制度,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并做好农机具售后服务。农机手要自觉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严禁酒后作业、无证作业、疲劳作业等危险行为,农机作业前要进行机况检查、保养、维修,作业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场所,作业后要及时熄火,熄火后方可转移,转移途中确保安全。

三、强化农机安全隐患治理

(一)进一步完善《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2.0版)。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农机行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本辖区农机专合社、助耕队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清单制提档升级,认真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农机合作社、农机助耕队按“行业共性+企业个性”的原则,参照共性参考模板,根据自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殊问题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针对性地制定符合管理需要的清单。

(二)加强农机器械维修保养。禁止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禁止未按规定检验的农业机械投入生产使用。一是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和督促农机专合社、农机助耕队将所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相关手续提供给南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理中队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号牌和行驶证。二是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和督促农机专合社、农机助耕队所有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人员到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窗口申领驾驶证,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体检合格证明等相关手续。经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安排监理员到申请人居住地进行实地现场考试,合格一人办证一本。三是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和督促农机专合社、农机助耕队所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一年一次的法定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得投入生产使用,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必须参加道路交通强制保险。

(三)积极开展农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大小农机事故发生。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区)负责,强化与坪河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组织农机安全员、协管员根据农机作业特点(时令季节、作业区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作业场所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查处拖拉机违章搭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非法拼(改)装、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危险路段加强监控,严防死守,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四、强化农机操作安全培训

村(社区)要加强农机安全操作常识的宣传力度,将其作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重点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利用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提升宣传效果,促进农机安全知识进村入户。通过引导农民选购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在使用前开展技术维护,禁止借给不掌握操作技术的人员操作农机,提高农业机械安全使用和操作水平,推动农机安全知识、安全常识在广大群众中普及应用。

五、着力提高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村(社区)要督促农机专合社、农机助耕队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事故处理设备,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应急培训和救援演练,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完善农机事故统计报送制度,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农机事故。要切实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对可能引发农机事故的苗头隐患和隐患发展态势及其影响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采取相应行动,尽最大努力避免农机事故发生。

  

 

                                           坪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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