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0 09:51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坪河镇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2022年我镇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方面下足绣花功夫,努力把坪河打造成工业重镇。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是抓好财政收入。继续以招商引资为平台、坪河镇中小企业为基础,借助外力,做好协调与服务,确保全面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二是管好财政支出。树立“开源与节流并重、发展与制度并存”“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理念,本着“统筹兼顾、聚焦重点、量入为出、控制风险、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原则,优化支出结构,严控公务性支出,加大财政对民生的投入,规范项目建设支出,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1.基本支出:按照“四有”财政支出程序,积极落实坪河镇财务管理制度、南江县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2.项目支出: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规范项目资金支出,健全项目台账,规范项目流程。3.资金结算:规范财政资金结算,能够转账到对公账号的,不得转到个人账号;能够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不得使用个人存折;能够打卡发放的,不得使用现金。4.厉行节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要求,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观念,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5.财务管理:村镇财务人员对各项财务支出审核要按照《会计法》《坪河镇财务管理制度》《坪河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讲规矩、守纪律,按制度办事,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坪河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好财政保障工作。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抓好财政人员学习,不断提高财政人员的政治素养,落实岗位责任,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廉工作、轻装上阵,确保财政人员、财政资金双安全。

四是提升财政服务。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原则,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树立“为服务”理念,全面提升财政服务管理水平。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坪河镇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2人。机关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等机构,下属事业单位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坪河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坪河镇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747.10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2.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坪河镇2022年收入预算747.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7.1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坪河镇2022年支出预算74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60万元,占99.67%项目支出2.50万元,占0.33%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坪河镇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47.10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2.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坪河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7.1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74.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7.10万元,占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79万元,占47.62%;国防支出0.90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0万元,占9.16%;卫生健康支出25.61万元,占3.43%;城乡社区支出28.77万元,占3.85%;农林水支出225.78万元,占30.22%;住房保障支出39.15万元,占5.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0万元,占0.36%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2年预算数为8.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36.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3.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5.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13)国防(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防方面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8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2万元,主要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18万元,主要用于: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51万元,主要用于: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43万元,主要用于: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4.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7.8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9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4)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9.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13.68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支出。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2年预算数为39.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2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坪河镇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坪河镇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坪河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5.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福利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运转类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是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

坪河镇2022年没有特定目标类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坪河镇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1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坪河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购买服务情况

坪河镇2022无购买服务

(四)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坪河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148.0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45.56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坪河镇 2022 年部门预算表.xlsx

 

 

坪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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