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2号)

2022-03-25 09:35 来源: 南江县政府网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筑牢快递物流业疫情防控屏障,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我县快递物流业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规范消毒消杀。快递物流企业应当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场所消毒、邮件快件外包装消毒、配送箱、运送车辆消毒通风等工作,对场所的消毒每隔4小时消毒一次,按时进行环境核酸采样检测。

二、规范国际邮件处置。进口国际邮件快件应实行“首站消毒责任制”、设置投递前静置期,全县快递物流企业应做好进口货品国内转寄环节疫情防控,在邮政快递企业收寄地点实施首站消毒,并在专门区域留存放置至少24小时。

三、做好健康监测。快递物流企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工具,就医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对从业人员按时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每月抽样合计不少于 50 人。近期接触过进口物品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接触史。

四、做好个人防护。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工作中应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口罩应4-6小时更换一次,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应立即更换,手套破损应及时更换,工作结束应及时洗手和消毒。广大群众收取快递时,应规范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错峰取件,尽可能采取无接触式收取快递,如需当面签收,请与快递员保持安全距离,取件及拆件后要及时洗手、消毒。

五、做好提示提醒。快递物流企业应当在每个来自国际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件上粘贴《温馨提醒》,提醒收件人做好个人防护。快递派送过程中,减少与收件人的直接接触,交谈时至少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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