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16 10:59 来源: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作者:坪河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合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2016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镇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的同时,建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16年我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南江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成立了南江县坪河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何滔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汪桂丞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为党政办,党政办负责人岳川,党政办工作人员屈佳负责日常具体事务。明确公开信息程序、公开信息分类,并将任务细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南江县坪河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公开信息内容、信息审查发布程序、信息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及责任办公室,及时、规范地公开我镇应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求真务实,提升成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真抓实干,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有力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镇对涉及职能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每月达到15条上传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为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我镇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依托南江县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在政务网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三是通过本单位政务微薄微信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四是通过设置公开栏(屏)、印发公开资料、召集座谈会议、发送提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信件。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无收费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0余条,均已作出回复。无任何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镇未收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坪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筹备和调度。镇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单列经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镇的中心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在于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很多图快图完成任务,个别信息存在质量不高。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7年,我镇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进一步梳理我镇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信息的质量与时效性。四是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的及时性,向公众公开各类事项。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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