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坪河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9-09-03 18:12 来源: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作者:坪河乡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使全镇生产生活环境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各项事业扎实推进。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在抢抓机遇中乘势而上,在攻坚克难中砥砺前行,在从严治党中凝心聚力,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紧盯目标、奋力拼搏,全面推动我镇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一、狠下绣花功夫,精准脱贫扎实推进

镇党委、政府对标“一超六有”“三率一度”等要求,扎实推进产业发展促增收、基础建设促脱贫、群众满意脱真贫。2018年,实现人民、关坊2个贫困村销号,186户736人贫困人口“越线”的目标任务。

二、助力民生事业,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是就业促进工程。依托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就业创业培训5次,回引创业9人,培育经济实体9个;二是社会保障工程,抓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小额人身参保基金的征收工作。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272人(含在领人员1574人),其中扶贫代缴1321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5人362700元,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三是文化推进工程。电视村村通、广播村村响、电影月月放、文化院坝建设等持续推进,完成关坊、人民等村文化墙的建设;四是惠民帮扶工程。召开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做好重新申报和调查走访工作,低保对象评定全面采取群众代表大会公开投票评定方式规范操作。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0人,农村及城镇特困人员3人(含集中供养、死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在动态管理的前提下实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进退及时。全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64户709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13户15人,实施临时救助99人。

三、着力城镇建设,集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以城乡综合治理工作为契机,清理镇域内卫生死角,加强了饮用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对镇污水处理场及管网进行了技改和恢复;协调县水投公司完成空木河供水站16公里管道铺设,完成关坊村3.7公里产业道路路基平整和加宽,预计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路面硬化。争取省级水利资金2400万元左右,完成2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切实提升集镇整体形象。争取协调资金220多万元,完成坪河桥附属工程建设(龙滩子沟板涵桥),让街道与先锋村、镇九义校、钟山村连通并形成集镇交通环线,缓解了街道交通拥堵,着力提升集镇行车能力。不断优化企业投资软环境,完成集镇街道及周边雪亮工程建设,安装视频监控(路灯)15处,给集镇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着力助推平安坪河创建。与城管、工商、派出所一道多次集中整治集镇乱搭乱建,购买垃圾箱25个和垃圾清运车1辆,常态坚持清扫保洁,彻底改变了“脏、乱、差”的局面。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对路面损坏较重的路段,利用霞石尾矿渣对道路坑槽进行了填补,沉陷翻浆处治,对损毁混凝土路段进行了处理修补,对路肩水毁、边坡松动、灌木杂草等进行了整治,累计出工820个,转运土石方400余方,美化了公路环境,保证了公路畅通。

二、机构设置

坪河镇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辖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所。

纳入坪河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会计核算中心

3.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

5.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所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07.4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63.58万元,下降42.2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0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2.76万元,占9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万元,占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0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17万元,占65.6%;项目支出312.30万元,占3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7.4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3.58万元,下降42.2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60.28万元,下降28.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05万元,占27.9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0万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09万元,占7.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8万元,占3.37%;城乡社区支出33.04万元,占3.66%;农林水支出494.64万元,占54.79%;交通运输支出3.50万元,占0.3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0万元,占0.33%;住房保障支出18.58万元,占2.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02.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8年决算数为3.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2018年决算数为0.7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64.6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9.7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治建设(项):2018年决算数为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8.23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为2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6.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0.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0.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9.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3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3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120.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农村道路建设(项):2018年决算数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技术推广(项):2018年决算数为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8年决算数为155.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0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7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2018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1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之2017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之2017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5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到镇检查督查扶贫项目推进情况。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7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管理完成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管理完成情况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完成指三角村安全饮水、龙滩村安全饮水、安全管理经费、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三角村安全饮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11万元,执行数为16.62万元,完成预算的97.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该村的253户、983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龙滩村安全饮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1.17万元,执行数为3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6.5%。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该村的293户、1069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3.安全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安全社区工作有效开展,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4.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镇9个行政村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发现的主要问题: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5.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镇1个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三角村安全饮水
预算单位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11 执行数: 16.62
其中-财政拨款: 17.11 其中-财政拨款: 16.6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该村的253户、983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该村的253户、983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工作保障率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龙滩村安全饮水
预算单位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1.17 执行数: 30.09
其中-财政拨款: 31.17 其中-财政拨款: 30.0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该村的293户、1069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该村的293户、1069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工作保障率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三)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安全管理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 执行数: 3
其中-财政拨款: 3 其中-财政拨款: 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服务群众工作有效开展保障了安全社区工作有效开展,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保障了安全社区工作有效开展,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工作保障率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四)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2 执行数: 72
其中-财政拨款: 72 其中-财政拨款: 7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镇9个行政村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 全镇9个行政村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得到有效保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工作保障率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五)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 执行数: 4
其中-财政拨款: 4 其中-财政拨款: 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镇1个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 全镇1个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得到有效保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工作保障率 100% 10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我镇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我镇自行组织对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坪河镇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4万元,比2017年减少24.49万元,下降1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指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4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5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5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坪河镇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辖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三)人员概况。年末实有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开支人数3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合计907.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2.76万元,占9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万元,占0.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0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17万元,占65.6%;项目支出312.30万元,占34.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公物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差旅等管理制度,明确了支出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根据年初计划的重点工作,本单位通过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部分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同时,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注重相关业务知识的积累和学习,确保财务工作的及时性和有序性。

附件2

2018年坪河镇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主要依据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维护、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农村维护基础设施零工费、物资费、办公费等。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2018年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是每年必需支出,在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关键之年对驻村工作开展的有力保障。绩效目标设置:保障全镇9个行政村入户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项目管理。县财政将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按预算指标下单位,用于农村维护基础设施零工费、物资费、办公费等,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每个村按需按程序据实报账。

3.项目绩效。9个行政村经费得到有效保障,综合工作保障率达到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主要问题:执行进度较慢。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

附件: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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