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坪河镇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9-16 10:38 来源: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作者:坪河乡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现将《坪河镇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坪河镇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提升我镇城乡生态环境,确保顺利脱贫摘帽,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场镇及社区
    1.街面秩序:街面无坑洼积水、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无砖头瓦砾、无污水横流、无白色垃圾和乱堆乱码现象。市政设施路灯、井盖、护栏等无破损。绿化带内无枯枝败叶及垃圾。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
    2.经营摊点:所有经营摊点摆放要整齐有序,无游摊、无撑杆搭棚、无占道经营等现象,全面清除店面、墙面、卷帘门上的各种“牛皮癣”小广告和污渍,拆除破旧广告牌及标语。
    3.临街住户:临街面住户阳台上晾晒规范、物品堆码有序,无乱悬乱挂、乱拉乱接乱搭等现象,及时清除阳台、窗户上的蜘蛛网。
    4.建筑工地:建筑工地围挡完好整洁、工地内无乱堆乱码、无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无破旧标语,弃土运输车须密闭运输。
    5.环卫设施:街道环卫设施完好无破损,垃圾桶(箱)、垃圾中转池要及时清运,无垃圾外溢现象,垃圾清运车辆须密封运输,防止撒落。
    6.垃圾处理:将所生产的生活垃圾规范处理,垃圾进入垃圾池,统一运输至垃圾中转站,严禁在原堆放点进行焚烧。
  (二)聚居点(含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项目)
    1.施工撤场: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等各项目建设工地要迅速完成撤场工作,拆除的塔吊、搅拌机、施工管理房等设备及物资要及时运走,督促施工方搞好拆除后的环境秩序,做到无建筑材料乱堆乱码、工人生活区无污水、无白色垃圾、无施工用具、无衣物等乱象。
    2.整体形象:聚居点内道路有专人负责保洁,路面无白色垃圾、无堆码、无破损、无杂草;公共区域无家禽散养、无建筑材料堆码、无白色垃圾、无破旧广告及宣传标语等现象;环卫设施完好无破损,垃圾桶(箱)要及时清运,无垃圾外溢现象,保洁用具摆放整齐。
   3.规范栽植:绿化带内无缺窝断档、无随意晾晒、无枯枝败叶、无砖头瓦块;积极开展产业形象提档升级工作,聚居点内及周边所有裸土规范翻挖,全部疏通积水,栽植果树或蔬菜,做到园内无荒地和白色垃圾,地面无建筑垃圾、无随意圈养家禽现象。
   4.内外环境:点内所有住户房前屋后要规范堆码及晾晒,做到农具摆放有序、衣物晾晒规范。室内生活用品、家具、家电等摆放合理,床被及衣物叠放整齐干净,厕所无异味。厨房无残汤剩水,室内、室外无畜禽粪便,无白色垃圾、无蜘蛛网、无建筑垃圾堆放等现象。
   5.村委会:各项制度粘贴规范,资料及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室内外无白色垃圾、无蜘蛛网、无杂草等现象。
   (三)农户形象(含已脱贫户、未脱贫户和非贫困户)
   1.庭院环境:规范堆码及晾晒,做到农具摆放有序、衣物晾晒规范,清除庭院周边杂草和蜘蛛网。柴火及农具要摆放有序,房屋周边无乱搭乱建、乱悬乱挂、无焚烧垃圾等现象,及时清理及拆除破旧标语。
   2.室内摆放:室内生活用品、家具、家电等摆放合理,床被及衣物叠放整齐干净,厕所无异味。厨房无残汤剩水,地面打扫干净,墙壁无蜘蛛网,更换的衣物要及时洗涤,不能乱堆乱搭。
   3.院内形象:院内生活用品及鞋袜要摆放有序,换洗衣物不能随意挂置墙壁。院坝要随时打扫,没有积水,没有畜禽粪便,没有白色垃圾,没有乱堆乱码等现象。
   4.规范粘贴:贫困户的连心卡、政策明白卡以及其他需要粘贴的标识标牌要按要求以村为单位,统一粘贴位置、粘贴顺序,及时更换破旧的和涂改严重的连心卡、政策明白卡。
   (四)道路
   各村组做好村道、社道路的整治工作,规范及拆除道路两边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及堆码现象,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清除道路两边的破旧广告标语及医疗广告、墙体广告,疏通水沟及涵洞,清理路面及边坡的白色垃圾、枯枝败叶、淤泥和杂草。
  (五)河道
   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开展水环境、河道水域岸线、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渔业违法行为、林业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建立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等污染物处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清理河面漂浮物及白色垃圾。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何滔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镇长李天祥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镇干部、镇级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各驻村工作队要对所驻村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要安排得力人手常抓常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逐级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人,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会议制度。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明察暗访制度。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三是建立组织约谈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排名靠后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坪河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坪河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滔镇长
副组长:李天祥副镇长
组 员:吴延奎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方 斯 镇扶贫办主任
赵 卫 镇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所所长
岳 勇 镇安全稳定办主任
唐德军 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
汤海涛镇安全稳定办工作人员
何长钱坪河派出所所长
康桉镇九义校长
钟克明镇卫生院院长
王绍龙关坊村村主任
周强钟山村村主任
杨仕友三角村村主任
何军先锋村村主任
赵署向阳村村主任
肖高贤龙滩村村主任
张绍强人民村村主任
高正举土台村村主任
吴雪国粮山村村主任
马利坪河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汤海涛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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