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塔镇2023年生猪生产重点区域发展实施方案

2023-05-10 13:29
    为加快我镇畜禽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生猪产业, 根据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江县促进农业农村重点区域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立足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抓好生猪生产,确保畜牧业发展目标全面完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生猪生产重点区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生猪生产重点区域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组   长:李  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岳文君 副镇长
            赵  卫 副镇长
    成  员:岳秀万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唐春梅 镇财政所负责人
            张  举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兽医师
            陈  强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张  超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张奎帮  高塔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梁大太  高家河村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举、陈强、张超具体牵头做好日常事务。   
    三、实施时间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四、实施地点
    高塔村三社畜禽发展重点户、高家河村一社畜禽发展重点户。
    五、实施内容
    实行生猪补栏奖补政策。以上一年12月底摸底户数和存栏数为准,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购猪补栏的,予以补助(10万元/村/年)。
    (一)散养户:新增补栏1头的农户补助200元;新增补栏2头的农户补助500元;新增补栏3头补助900元;新增补栏4头补助1400元,新增补栏5头以上补助2000元。(注:所有生猪必须存栏六个月以上才能纳入补助范围。)
    (二)规模养殖场(户):新增补栏100头,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新增补栏在100头至150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新增补栏在150头至200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新增补栏在200头以上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注:所有生猪必须存栏六个月以上才能纳入补助范围。)
    (三)能繁母猪:新增一头能繁母猪奖励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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