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塔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

2022-09-26 10:47 来源: 高塔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 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根据《高塔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巩固 2 个专题实施与 12 个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专题巩固提升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巩固提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安全生产实践,在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上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提升安全 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深刻汲取教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牵头、各职能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巩固提升。

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科学管用”的原则,形成务实、高效、管用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住风险。按照分级分类监管、以属地为主的安全 监管原则,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岗位和个人,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各企业全面梳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诚信制度,落实职工安全防护管理责任,巩固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巩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各职能办公室,各村(社区)

(二)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2 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同时按照省、市、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同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照梳理各项整治目标及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工作。

1.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一是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燃气经营个体户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燃气经营个体户存放燃气罐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人员队伍建设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并落实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二是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医院、 学校、宾馆、商住(商超)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三是排查整治用气安全制度未建立、宣传不到位、入户安检不落实等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有关燃气经营个体户、社区等燃气安全制度不健全、宣传工作不到位和入户不落实引起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等问题,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运用大喇叭、村村响、群众会、微信群、QQ群、发传单等方式方法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各村(社区)、镇级企事业单位

2.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治要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检查瓶装液化气代销点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经营户和农户安全隐患,及汽油、柴油检查,对私藏汽柴油的重点检查,重点关注使用瓶装液化气的住户、餐馆等,切实消除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加强对瓶装液化气代销点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非法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要将燃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日常督查、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各村(社区)、镇级企事业单位

3.非煤矿山安全排查整治一是开展重大隐患清零专项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督导检查和通报约谈,深化清单制管理,切实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个清单”、三年行动收官战和“回 头看”做细做实,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按期整改、逐项清零;二是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关闭退出专项行动。推进非煤矿山“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治本攻坚,推动关闭退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尾矿库;三是推进非煤矿山隐患集中攻坚行动。施行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一矿一策”,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提升。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镇级企事业单位

4.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以农村道路为主战场,各村(社区)、企业务必对本辖区的道路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完善道路安防设施,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劝导员必须在所辖重点道路段开展安全劝导,做好劝导记录;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会同派出所、交管站工作人员重点检查处理货车超载、客车超员、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二三轮摩托(电动)车驾驶人员不佩戴头盔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特别是查处轻型货车、农用车、老年代步车、二三轮摩托(电动)车等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各村(社区)务必与辖区驾驶人员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企业务必强化源头管理,不得向货运车辆超限装载。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各村(社区)、镇级企事业单位

5.烟花爆竹安全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要按照辖区负责制,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零售店(点)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检查运输企业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行为。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加大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气时段的管控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各村(社区)

6.建筑施工安全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尤其是农村建房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模板、脚手架、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风险,及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关键环节的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7.水电站安全排查整治深刻汲取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1.12”较大透水事故教训,加强对水电站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体系、检修运维安全管理、防汛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聚焦运行时间较长的“小、旧、散、弱、乱”水电站以及运行中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治理情况;相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等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

8.消防与森林防灭火安全排查整治加强易燃易爆场所、医院、学校、涉疫场所、寺庙、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严密防范突出致灾风险。动员村(社区)、派出所和网格员等各类力量,做好小单位、小场所以及农村火灾防范工作,统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提示宣传,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性住房、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列出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形成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持续做好烤火必开窗、关窗灭火的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在田边地边林区用火,提倡文明祭祀、生态耕作坚决落实“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见烧就抓”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高塔小学、金盆小学

9.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学校要建立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校园设施设备、校舍、实验室、消防、燃气、食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日常排查。全面巩固校园安防“6个100%”建设成果,建立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的应急物资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演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要求开设《生命·生态·安全》课,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教学计划,常态化开展防溺水、森林防灭火、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办、高塔社区、金盆社区、高塔小学、金盆小学

10.卫生健康领域安全排查整治镇卫生院要开展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疏导管控检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老旧建筑物、老旧设施设备的风险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以医疗危化品、放射源、危险废物存储管理等为重点,全面排查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垮塌、爆炸、泄露等风险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高塔卫生院

11.林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扎实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安全风险集中整治,重点加强营林生产、野生动物繁育、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管护等作业生产活动,特别是林木采伐、装卸作业生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潜在安全风险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1.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安全源头监管、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情况,存量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和“清零”流程规范及任务完成,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落实以及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重点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围绕户用沼气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2.其他领域安全排查整治。针对近几年农村住房建设(翻修)高坠事故、触电事故等安全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村(社区)、镇国土办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安全监管和巡查,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避险方案,警惕突发性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坪河供电所要加强对辖区内供电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镇级企事业单位

(三)全面总结三年行动整治成果

各村(社区)、镇级企事业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整治成果,对已有成效的要巩固提升,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巩固行之有效的好做法,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及时推广交流,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工作。对已经破题的要深入攻坚,紧盯“老大难”问题推动解决,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切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对没有破题的要重点突破,以高危行业及特殊行业领域为重点,推动完善治理措施,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还不明确的,各地要依法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行业监管部门,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不遗不漏。

三、时间安排

(一)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3 月至 4 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排查和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重点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省安委会、省安办、市安委会、市安办以及县安委会、县安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中发现的隐患,对照清单核查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效果是否到位,对整改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进行逐一销号。

(二)集中整治阶段(5 月至 9 月)。对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以及今年专项任务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组织集中整治,建立清单,逐条限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落实整改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整改不到位引发事故。

(三)总结提高阶段(10 月至 12 月)。全面巩固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进行建章立制,切实建立健全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制度层面进行查漏补缺,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再梳理,对已不适用的全面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风险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级企事业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要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职能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狠抓工作落实。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村(社区)、镇级企事业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把专项整治巩固提升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强化政策支撑和制度创新,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作用,运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约谈、提醒、警示、通报等职能,主动加强与县级有关部门、企业的沟通对接,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办协同镇派出所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县相关部门进行处罚。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把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实时跟踪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视情况严肃问责追责。

(四)加强宣传推动,规范信息报送。镇村(社区)、镇级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氛围。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坚持一手抓问题隐患整治,一手抓制度措施建立,实时动态更新整治完成情况以及制度措施清单、重大隐患清单、突出问题清单,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每月统计报送工作,分管领导严格审核,确保信息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各村(社区)、镇级企事业单位、各职能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综合行政执法办,联系人:朱亲贤;联系电话:1919693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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