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塔镇人民政府2021年决算编制说明

2022-09-01 21:47 来源: 政府办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乡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指导、规范和支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镇党委(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保密机要、督查督办、目标考核、史志等工作,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4.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乡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村(社区)和部门派驻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基层治理、精神文明、统战和群团工作。

5.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集体经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经信、商务、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扶贫开发、农村道路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气象服务等工作,强化基础建设与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工作,牵头拟定文化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统筹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统计业务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授权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及农机、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

7.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济、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主管部门下放、委托及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

8.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群众信访、矛盾化解、治安联防、依法治理等工作。承担社区物业、业委会和集镇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物业管理纠纷,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

9.财政所主要职责: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管理,承担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引导和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

10.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县级主管部门下放、授权行政审批的办理服务,负责办理县级主管部门委托乡镇代收代办各类事项,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退休及养老金领取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各类农业生产保险的参保、理赔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其他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责: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和畜牧渔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动物疫病强制性防疫检疫以及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涉农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负责农村秸秆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协助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运行管护和水土流失预防,做好小(二)型及以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加强辖区内河、湖(库)、渠、塘等水域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助做好森林防灭火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

1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信息收集管理、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负责代理村(社区)会计业务,代管村级债权债务和集体三资。负责统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古村落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辅助服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推进公益性文化发展,管理乡镇综合文化设施,开展多种形式文化体育活动。

13.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信息统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维权和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精准施策,以党建为引领,认真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紧紧围绕“一超六有”指标,完成了脱贫成果巩固,为乡村振兴夯实了根基。一是住房安全有力保障。7户掉边掉角户搬迁建设有序推进,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全面完成全镇5000余户房屋承载体安全隐患调查,安全率达100%。二是产业扶贫卓有成效。依托国家政策扶持,“抓大促小”相结合,大力发展新型经营主体2家,新植核桃300亩,低改核桃1500亩;全力推进木涪路产业长廊建设,新植金银花1500亩;大力发展传统农业,以高塔村、前丰村、新华村等为核心片区,建立农机助耕队3个,购买农业耕作机械100万余元,发展玉米种植2000多亩,带状复合种植1000余亩,复耕复种撂荒地180亩;精心筹备黄羊养殖,建规模羊场1个。基本形成了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四小庭院”、“一村一品,一户一园”的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抓好就业培训、技能培训,促进东西部协作劳务输出,一年来实现生产和就业扶持3000余人。三是教育、医疗保障有力。认真落实教育扶贫各项政策,一年来130余名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全面享受“三免一补”,落实贫困学生“雨露计划”113 名,发放资金33.9万元,落实困境儿童救助111人次,全镇无因贫辍学情况。认真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贫困人口在县内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总额的10%以内,申报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0余万元,全面规范村级卫生室建设,落实医疗人员,公共卫生成效显著提升。

2.聚焦改革创新,便民增效成效显著。一是圆满完成建制村调整改革。完成13个村、45个村民小组的调整优化改革,减少行政村5个,减幅达38.46%,减少村民小组21个,减幅达46.7%。顺利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村社干部平均年龄减少4.6岁,实现了优化组合和平稳过渡,全镇没有一例因换届引发的信访事件。二是全面创优便民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等便民服务,全年规范办件1800余件,群众满意率100%。在撤并村落实便民服务代办点,开展“红色跑团”服务,有效解决群众办事不方便问题。主动做好企业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困难问题,创造良好服务环境,县营商环境好差评年度考核名列较好位次。三是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去年是换届之年,工作头绪多、法律性强、程序严格,但在广大党员干部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换届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夯实了强劲基础。

3.聚焦安全防范,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坚持“发展为本,安全为要”理念,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安全保障。一是守住了高塔疫情防控净土。面对多点散发、不断变异的新冠疫情,全体镇村干部放弃休息日,长期坚守岗位,深入村社、庭院、农户家中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摸排中高风险人员、动员全民疫苗接种,接种率一直蝉联全县乡镇前列,筑牢了新冠病毒免疫屏障,全镇也未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守住了高塔疫情防控净土。二是打赢了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把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四级保包”责任体系和“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史上最严防火令,2021年辖区内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三是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契机,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和应对重大灾情预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防灾救灾演练,完成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整治,有效应对多轮强降雨,安全转移群众200余人次,确保了辖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发生。四是维护了社会平安稳定。坚持开门接访,解决问题到户,息诉息访到人,镇级共接访群众200余人次,解决各类矛盾纠纷100余件,调查回复各类信访52件,社会治安、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评价逐年提升。

4.聚焦基础建设,发展基石全面夯实。以补齐短板为抓手,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一是交通环境取得新突破。二洞桥至高塔社区10公里水毁道路维修全面完成,过境木涪路建成通车,硬化前丰村联网路2.1公里,三个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全部立项,并已逐步开工建设。内联外畅的公路交通框架体系已经形成。二是水利建设取得新进展。市重点项目汇田河水库征拆全面完成,并开工建设;朱家沟、陈家湾、乌堰池小二型水库完成整治;完成空木河至高塔饮用水源管道建设及高塔村、红庙村水池维修。三是用电环境取得新成效。金盆村、高塔村、高家河村及新华村农网改造基本完成。

5.聚焦民生福祉,幸福指数持续攀升。一是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合作医疗参保率达100%,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3%以上。低保救助578户1364人,冬春救助460人45.72万元,临时救助近20万元。发放地力、水稻、油菜等补贴216.47万元,兑现退耕还林补贴86.4万元、生态公益林补贴25.1万元。二是集镇环境大幅提升。完成集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了全镇垃圾处理问题。完善集镇停车场监控设施安装,整治了柳树口至学校路段道路环境,基本解决了车辆无处停放和乱停乱放问题,提升了集镇形象。三是群众文化丰富多彩。集镇文化广场建成投入使用,购置音响设备,组建社区文娱队伍,开展了“太极拳竞赛”、“红歌联唱”等群众文化活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6.聚焦自身建设,政府运行规范高效。一是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领导,自觉接受镇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案3件,办结率、满意率达100%。二是法治建设全面推进。认真落实2021年依法治镇工作任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服务。三是廉政建设成效明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扛牢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查处违纪案件2件,处理违纪干部3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干事创业环境加快实现。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1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公共事务服务中心1个、农民工服务中心1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88.8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41.6万元,减少19.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98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8.09万元,占9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万元,占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98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97万元,占85.65%;项目支出141.92万元,占14.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8.8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41.6万元,减少19.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16.8万元,减少18.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6.53万元,占42%;国防支出0.9万元,占0.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万元,占1.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27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26.52万元,占2.7%;节能环保支出50.32万元,占5.2%;城乡社区支出51.39万元,占5.3%;农林水支出304.61万元,占31.5%;交通运输支出9.05万元,占0.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28.2万元,占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7万元,占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68.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05.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8.4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5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食品流通安全补贴(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5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140人次,共计支出0.29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48万元,比2020年减少20.41万元,减少11.4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我单位认真开展了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良好提升,实现了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垃圾收集清运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乡镇常聘律师费”“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乡镇垃圾收集清运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辖区的垃圾清运工作的正常运行。

(2)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8万元,执行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单位派驻高塔村、新华村、高家河村工作队扶贫工作正常开展,开展了3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通过帮扶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增收。

(3)乡镇常聘律师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长聘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维护了群众自身权益,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更好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4)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

(5)服务群众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服务群众工作正常开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垃圾收集清运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做好乡镇垃圾清运服务工作,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做好乡镇垃圾清运服务工作,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出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

≥85%

≥85%

时效指标

支出率年度内完成

5万元/年

5万元/年

成本指标

预算不超指标

控制在预算额度内

严格执行预算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环境改善

≥1平方米/户

≥1平方米/户

社会效益

保持农村清洁率

生态效益

垃圾无害化处理覆盖率

≥95%

≥95%

可持续影响

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措施的延续性

常态化持续提升

常态化持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6%

≥9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8

执行数:

5.8

其中-财政拨款:

5.8

其中-财政拨款:

5.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贫困户帮扶工作,实现脱贫致富增收。

开展贫困户帮扶工作,实现脱贫致富增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驻村数量

开展3个贫困村驻村帮扶

开展3个贫困村驻村帮扶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帮扶户数覆盖率

覆盖率达100%

覆盖率达100%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帮扶贫困户有效率

持续有效开展贫困户帮扶工作

持续有效开展贫困户帮扶工作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农民增收

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增收

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增收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村级产业发展增长率

产业发展,农户增收

产业发展,农户增收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民人均收入增加

农民人均收入增加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满意度达97%

满意度达97%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三)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常聘律师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6

执行数:

3.6

其中-财政拨款:

3.6

其中-财政拨款:

3.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供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更好维护群众自身权益。

提供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更好维护群众自身权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经费预算不超指标

常聘律师经费预算不超县下达口径(3.6万元/年)

3.6万元/年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法律顾问工作人员覆盖率(%)

全镇聘请1名法律顾问,实现辖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全覆盖,聘请1名法律顾问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支出及时率

当年应付法律顾问费用支付及时率达到100%

支付及时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支出率

全年法律顾问经费支出达到100%

支出率达到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法律顾问服务完成率

法律顾问服务增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

法律顾问服务增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群众自身权益,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群众自身权益,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法律顾问的工作在受惠群众中满意度达到96%以上

满意度达到96%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四)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5

执行数:

4.5

其中-财政拨款:

4.5

其中-财政拨款:

4.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推动我镇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着力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障便民大厅正常运行,方便群众办事

推动我镇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着力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障便民大厅正常运行,方便群众办事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服务平台无故障运行

服务群众率达100%

服务群众率达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社会保障卡人覆盖率

社会保障卡人覆盖率达94%

社会保障卡人覆盖率达94%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自付费救助比例

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自付费救助比例达100%

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自付费救助比例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便民服务人群

增加便民服务对象

增加便民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7%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7%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五)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服务群众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5万元

执行数:

4.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5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政府及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做好群众服务工作,促进辖区各项事业有序发展。

确保政府及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做好群众服务工作,促进辖区各项事业有序发展。解决了农民需求,群众受益广泛,群众满意度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经费不超预算

下达预算金额4.5万元

完成预算金额4.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经费不超预算

严格执行预算

严格执行预算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

做好群众服务工作

年终测评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公开度

公开公示

公开公示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整改落实率

整改落实率达100%

整改落实率达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年终测评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年终测评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高塔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乡镇常聘律师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高塔镇乡镇常聘律师费2021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便民服务、妇女儿童、群团工作保障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政府机关工勤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反映对协警人员相关支出。

2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指反映对法律顾问相关支出。

2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指反映花桥小学及正直小学学前教育支出。

2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指反映 花桥小学及正直小学基本支出。

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文化站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基层文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3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 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2.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指反映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4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和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5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5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小城镇路、气、电等基本建设方面支出。

5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5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方面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6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反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6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映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6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  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6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6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6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67.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6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6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7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7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7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7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7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7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8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高塔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属乡镇一级预算单位,按照《南江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财政所;设置乡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末在职人员40人,在职人员占编制数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98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8.09万元,占9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万元,占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98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97万元,占85.65%;项目支出141.92万元,占14.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在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财政印发的预算编制口径和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情况,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的原则打紧安排,按照“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需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建立和完善了工作、纪律、财务、内控等基本制度,使我镇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协作协调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如制订并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机关内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从而使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确保对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落实到位。健全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等财务管理制度。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及时、明确、合理,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果,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按照预算严格控制,预算动态调整及时,按照项目进度执行,预算完成情况达百分之百。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按要求对专项预算管理进行自评,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用款计划,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项目资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良好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不足,绩效自评覆盖率低,绩效评价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在以后的工作中,有效地对绩效评价开展培训,提高评价质量;进一步健全绩效目标管理监督机制,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监管;增强预算约束力,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附件2

 

高塔镇乡镇常聘律师费

2021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单位常聘律师经费预算3.6万元/年,全镇聘请1名法律顾问,实现辖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更好维护群众自身权益。通过实施该项目,改善了当地社会治安管理水平,提高了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维护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设置了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3个一级指标,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效益、满意度等9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三级指标,按预期指标值和实际完成指标值设置,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合理性达到规范要求。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按项目预算申报、资金下达、实施、考核验收、资金支付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高塔镇乡镇常聘律师费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县财政局下达预算3.6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100%。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支出3.6万元,资金使用达到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财务票据、合同、资质等辅助资料齐全。项目内容、资金支付等接受群众及社会媒体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决策。该项目的实施有利地促进了基层治理,更加发挥了其战斗堡垒的作用,更好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2.项目管理。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3.6万元,根据年终考核已全部兑现到位。

3.项目绩效。顺利完成了2021年相关目标任务,项目效益情况总体良好,群众满意度达到96%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3个一级指标,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效益、满意度等9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三级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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