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耕地“非粮化”、乱占耕地建房和农村自建房安全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2024-03-26 11:20 来源: 关路镇人民政府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农村自建房安全,进一步加强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乱占耕地建房和农村自建房安全动态巡查工作,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有效确保群众住房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和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筑牢群众住房安全底线

二、巡查内容

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撂荒1年以上的。

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未供即用等非法占用耕地,修建农村道路、挖塘养鱼、建设农业设施、发展多年生经果产业等破坏耕作层或改变地类的。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

住房有无安全隐患

新建(改建)住房施工方有无相应资质,使用建材有无相应合格证明。

责任落实

组建巡查组在辖区内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巡查工作记录,填写《关路镇防止耕地“非粮化”、乱占耕地建房和自建房安全动态巡查工作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立即整改。

(一)镇成立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张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汇总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长:李健康、吴渝波

副组长:杜剑鸿、夏攀、蔡波、谈华鹏、马春成、鲁志成、程俞翔、柯小虎

      员: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魏尧、林平、尹正蓉、胡正凌、何玉成、杨清平、陈水平、颜鲁国、赵杰、杨红、尹平宗、裴小玲、王均海、李邦基、李波、谢仕奎、朱兆炳、徐小焰、李忠文、唐永森、赵力民、杨毅。

(二)镇组建两个巡查小组,分片不定期到村开展巡查和督促村级工作开展,到村巡查不得低于2人,其中1人为本村驻村干部,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巡查小组长:程俞翔      副组长:张  

成员:魏  尧、  平、尹正蓉、胡正凌、何玉成、杨清平

负责柏垭村、东坝村西坪村云顶村石庄村

第二巡查小组长:鲁志成      副组长:曾维康

成员陈水平、颜鲁国、赵杰、杨红、尹平宗、裴小玲

负责星火村、关渡村春江村云台村雄岭村

、巡查频次

1.村级巡查处置:各村支部书记是村级巡查处置第一责任人,原则上做到每日一巡,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涉及耕地保护类问题,要立即阻止,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在有违建矛头或开挖地基时和超范围硬化场地(道路)时第一时间进行阻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在24小时内上报镇人民政府;涉及自建房安全类问题,要立即转移受威胁群众,要求户主及时维修加固,并做好整改跟踪管理。村级巡查台账记录每月不少于4在每月25号前上报本月巡查台账(重大问题24小时内上报)   

2.镇级巡查处置:镇巡查小组每月到村开展巡查工作,主要针对村级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随机实地检查,并建立巡查台账。村级上报的违法行为要予以及时处置,对不听劝阻的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或进行立案调查处理,重大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上报县级主管部门。镇级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深刻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和确保群众住房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动态巡查主体责任,明确巡查区域、巡查频次和巡查人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加大查处力度。要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各类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和自建房施工方无资质、建材无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发现在初始,消除于萌芽”。

(三)建立工作档案。村要建立动态巡查工作记录(附件),并做好辖区巡查工作记录归档工作。镇级巡查组要不定期到村开展巡查和督促村级工作开展,并形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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