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3-02-13 14:59 来源: 政府办


 党(总)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镇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信访工作合力,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健全关路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镇域信访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指导推动镇域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指导解决和化解具有普遍性的信访突出问题;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督导各村社(社区)、镇级各部门完成重点信访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镇联席会议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总召集人,镇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等担任召集人,相关职能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员担任,社会治理办负责人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工作规则

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集体智慧和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议题应由成员单位书面向镇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以会议纪要形式进行明确,会议纪要应由参加会议的各成员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送会议主持人签批印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辖区分级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包案谁负责、行业分类负责”工作原则,认真履行“熟悉案情、把握政策、组织协调、督办进度、重点对话、研判形势、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劝返”八项联能职责,加大对辖区内信访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基层依法协调化解信访矛盾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分散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事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要加大重点排查力度;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引发信访问题的,做到早预测、早防范,避免发生重大事件。

(二)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和联席会议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分析研判信访工作形势,排查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研究确定重点信访工作任务和重要信访案件、督查和指导信访工作完成情况。

(三)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信访问题,可提请召开镇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由镇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安排,通知相关单位、村(社区)参加会议,整合力量、统筹安排、及时处置。

(四)联合督查制度。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负责对辖区内重大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推动不力引发信访问题或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格倒查责任,提出建议意见,提请纪委问责追责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确保在10月底前实现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并开始运行。

(二)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后,要及时充实人力、物力,落实办公场地,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稳定形势,结合民生诉求“大起底”行动,协调研判辖区内重点领域民生事项和疑难信访问题,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化解,有效维护当地信访稳定,实现源头防范和前端化解。                    

 

        

                                    中共关路镇委员会   关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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