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路镇2022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1.总则
1.1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南府办函(2022)31号关于印发《南江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1.3适用范围及基本情况
本办法适用于关路镇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处置工作。
(1)全镇森林覆盖面积大,分布有10个行政村3个社区,约15000 人。
(2)我镇森林面积12万余亩,植被茂密,火险等级较高。
(3)森林防灭火在山区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人火活动多,森林防灭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4)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习俗,春季外出踏青、5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草烧秸秆的习惯,群众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灭火意识,2-5月气温回升快,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灭火的关键时期,也是森林防灭火的重点部位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和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党政同责”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镇人民政府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同时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协助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和村居民委员、镇级各单位积极协调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火灾的扑救,在火灾处置中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科学扑救。建立以森林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扑火力量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森林火灾发生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违规冒险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5)警钟长鸣,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长效机制,做好应对处置森林防灭火灾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火灾等级及火险区划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区分,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4个等级。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关路镇森林火险区共10个:关渡村、春江村、雄岭村、云台村、柏垭村、星火村、东坝村、西坪村、云顶村、石庄村均为高火险区。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和重要物资、重要目标
发生火情后各村(居)首要任务是第一时间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到安全避难场所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要及时组织转移重要物资,特别是学校、医院、群众聚集区、燃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等重要目标的保护。
2.2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发生地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
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及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2.3救治伤员
由镇卫生院负责,全程伴随保障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至少配备医疗救护人员2名以上、救护车1辆,配齐担架、氧气袋、三角巾、应急药品等医疗物资。森林火灾发生后,在安全地带迅速开设临时医疗救护所,当火场出现受伤人员后,由医疗救护人员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医疗救护所进行现场救治,对受伤较重的重伤员要及时转移至附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性治疗。
2.4扑救火灾
1.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
初始火灾的扑救由乡镇(街道)、村(居)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坚持打早打小打了,严控火灾规模。预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扑救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设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地方森林专业扑火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现场组织灭火,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火灾扑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进入警戒区域、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明确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必须实行安全熔断机制,前线指挥部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2.火场侦察。
火灾发生后,为及时、准确掌握火势动态,为指挥部科学决策、周密部署提供依据,各村指派2-4名生态护林员携带对讲机、口哨、信号旗或手电筒等简易信号装备,对火场形势进行侦察,密切监测火灾动态,适时发出预警信号。
3.群众紧急疏散。
由各村应急处置队伍的安全员和信号员负责采取敲锣警示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引导火灾区域内、周边群众迅速向火场外空旷地域疏散转移,并进行妥善安抚,切忌因群众贪恋财物而影响撤离速度。
4.实施扑救。
1.携带装备。镇指挥部随车携带发电机1台、往复式灭火水枪3套,灭火器若干、油锯2台、救灾帐篷1顶、1日份干粮等物资。各村义务扑火队员携带铁锹、胶扫帚、铁扫帚、手电筒、湿毛巾等物资。
2.扑救队伍进入火场方式与路线。扑火队员进入火场前,各队要清点人员和携带的物资装备,重点要确保扑火队与防火指挥部的通信畅通,行进路线要严格按照指挥部发出的指令,切忌慌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进入火场后,根据风向,对起火点形成包围或半包围态势,带队领导要冷静地科学分析、研判,及时组织队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3.主要扑救方法。
(1)使用干粉灭火器。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位置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销,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开启干粉灭火棒时,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1-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
(2)使用铁、胶扫把拍打。扑打山火时,两脚要站到火烧迹地内侧边缘内另一脚在边缘外,使用扑火工具要向火烧迹地斜向里打,呈40-60度的角度。拍打时要一打一拖,切勿直上直下扑打,以免溅起火星,扩大燃烧点。拍打时要做到重打轻抬,快打慢抬,边打边进。火势弱时可单人扑打,火势较强时,要组织小组几个人同时扑打一点,打灭火后一同前进。打灭火时,要沿火线逐段扑打,绝不可脱离火线去打内线火,更不能跑到火烽前方进行阻拦或扑打,尤其是扑打草塘火和逆风火时,更要注意安全。
(3)使用往复式水枪灭火。寻找就近水源(塘)、水沟等水源地,及时补充水源,主要对零星火点的扑灭。
(4)专业消防队救援。当专业消防队员抵达火场时,迅速使用消防水枪等专业救援装备进行扑救,义务扑火队员为专业消防队员当好向导,指引专业消防队员进行扑救。群众扑火队员迅速撤离火场至安全地带。
(5)建立防火隔离带。当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构成更大威胁,而人为成功扑救困难增加,由民兵、义务扑火队人员负责,使用油锯、砍刀等装备在火场外消除林区可燃物,建立一条防火隔离带。森林防火隔离带的宽度20至40米。草坡一般设10米宽,而乔、灌木林地一般要设40米宽。
3.1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关路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及职责详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镇党委书记吕长斌、镇长李建康任指挥长,执行指挥长谈华鹏,分管领导马春成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人武部、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办、民政办、财政所、卫生院、交警中队、九义校、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3.2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承担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指挥长:全面负责森林防灭火火灾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宣布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救援命令等。
执行指挥长:负责向指挥长报告火灾事故,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联动,负责火灾现场救援力量和救援物资调配,向上级报告火灾情况,与周边乡镇互通信息等工作。
副指挥长:1.全面掌握火灾现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2.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情况,分析火场发展趋势;3.全面掌握扑火人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安排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4.指挥现场扑火人员实施扑救方案。
党政办:协助指挥长、执行指挥长、副指挥长工作,负责统筹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人武部:负责组织全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防灭火火灾扑救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扑火队伍的管理及培训,负责扑火工具的准备、调运、回收等,负责配合森林公安机关调查火灾事故与评估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及镇域各单位森林防灭火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驻地交警中队负责对森林防灭火火灾扑救运输线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财政所: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民政办: 负责灾后人员救助、后勤保障及物资调度。
卫生院:负责对森林防灭火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救治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九义校:负责对学生宣讲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
各村: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制定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在防火期做好扑火准备,发生火情时及时组织义务扑火队进行火灾扑救。
4.扑救力量组成。
4.1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扑火队伍(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 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伍等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全镇共组建14支义务扑火队。其中镇机关组建应急扑火队1支,各村(社区)组建13支。火场清理以消防、义务扑火队为主。火灾初期,由本村义务扑火队进行先期扑救,同时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集邻近村的义务扑火队、民兵应急人员迅速前往火场支援。当发现火势较大,有继续蔓延的可能性,义务扑火队和民兵应急扑火队无法完成扑救时,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请求专业消防救援力量提供增援。
5.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
5.1监测预警。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5.1.1监测。按照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规定,关路镇森林防火禁火期为当年12月1日至5月31日,根据季节特征其中2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6月至9月为低火险期,10月至1月为中火险期。防火期内,由村社干部、生态护林员对所辖火险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测。
5.1.2预警。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针对林区内可燃物含水率及火险区域火源、地形、可燃物类型,镇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对可能发生森林火险的区域发布火险预报,及时为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供扑救决策建议。火情发生后,镇防火办要快速准确地定位报告起火点,及时掌握火情变化情况,及时安排火场安全联络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火情后及时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5.2预警响应
5.2.1蓝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 镇、村(居)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控和重点林区、重点目标的防火巡护,落实防火装备和应急物资的准备。
5.2.2黄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镇、村(居)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黄色预警信号及其响应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巡护、望监测,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强化值班值守,落实防火装备、应急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装备上车,人员24小时在岗。
5.2.3橙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镇、村(居)要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媒介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加大森林防火巡护、望监测的力度和密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5.2.4红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镇、村(居)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多密度、高频次播放红色预警信息和响应措施; 村(社区)干部、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做好扑火一切准备;镇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实行零火灾火情报告制度。
6.信息报告
5.3.1 归口报告及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信息及发布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严格“火情监测即报系统”APP的操作填报,发生火灾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在2小时内完成信息报送,各村要在1小时内向镇防火指挥部完成信息报送。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7.报告规定
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及发布规定》(川森防指〔2022〕14号)要求和“有火必报”原则,要及时、准确、逐级规范上报森林火灾信息。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委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
(2)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县界、镇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5)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森林火灾。
8综合保障、分级响应。
1.火灾发生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初步研判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提出救援请求,主要报告清楚火灾发生的小地名、可能威胁的区域,并同步组织百姓向空旷地域疏散。
2.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时,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迅速调动组织指挥、义务扑火队、医疗保障、车辆保障、物资保障等力量机构向火灾点集结。
3.镇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变化,按程序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一是发生森林火灾的时间、地点;二是火情有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三是若火势发生不可控时,上级专业消防救援力量提供增援请求等内容。
若起火点临近周边乡镇,由执行指挥长向周边乡镇通报火灾情况,根据火势发展,启动联防联控机制。
9.灾后处理。
9.1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无余火后,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火场,同时安排义务扑火队员、生态护林员专人留守火场不少于48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此时应急响应结束后,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医疗、抚恤,褒扬等政策。
9.2事故调查与评估。
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协助应急、公安等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评估、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情况、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
9.3.约谈整改
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村(居),由镇纪委及时约谈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10.奖励与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一般分级实施、属地为主,一般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较大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规定执行。
对在森林防灭火火灾应急救援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司法机关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1.应急演练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镇武装、安办、及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演练。
12.应急办法管理
办法修正发布后,及时组织全镇干部学习、宣传培训和演练,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3.应急办法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路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森林防灭火组织领导,应对森林火灾事故发生,高效指挥和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成立关路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 吕长斌 党委书记
李健康 党委副书记、镇 长
执行指挥长: 谈华鹏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副 指挥 长: 马春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谢红兵 党政办主任
颜鲁国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
胡 昱 财政所所长
柯小虎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庭文 关路九义校校长
罗 成 镇卫生院院长
蔡 军 关路交警中队队长
张 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分管副镇长谈华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颜鲁国、林平、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关路镇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名单
队 长: 谈华鹏
副队长:马春成
成 员: 杜剑鸿 、夏 攀、蔡 波、岳秋百、颜鲁国
谢红兵 、柯小虎、舒成荣、岳 刚、林 平
冯薪月 、刘清林 、龚联均、刘海波 、尹平宗
张 勇 、余长江、黄晓波、杨清平 、赵 杰
胡 昱 、何飞雁 、 鲁志成、何昌礼 、李万平
胡正凌、 岳文川 、李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