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池镇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办法

2024-03-28 10:41 来源: 天池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领导关于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县森林防灭火会议精神,为抓好落实,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防火攻坚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域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天池镇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是本辖区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长:何国亲  党委书记

黄自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     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袁海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文华  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罗乙文  党委宣传政法委员

    副镇长

  员:涂     侯家派出所所长

            张    党建办主任

            李禹明  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孙正文  社会治理办主任

张荣峰  业综合服中心负责人

            苏    财政所负责人

            陈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何     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

            强德建  天池卫生院院长

            唐     天池九义校校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综合执法办,李禹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正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下设综合协调、应急抢险、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善后处置等6个工作小组。

(二)机构职责

1.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执行镇防灭火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负责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及时修订、完善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及时向县级森林防灭火领导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及时向镇域各单位、村(社区)传达指令并指导镇域各单位、村(社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法制知识宣传教育、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落实24小时值班、生态护林员巡山、院户轮流值班、十户联防制度等工作;及时、有效完成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协调组:负责研究确定全镇突发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决策和部署;领导全镇森林防灭火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临机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根据实情决定应急级别和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在本镇发生的或与本镇有关联的森林火灾事故,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突工作;决定森林火灾事故应急状态的结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抢险组:负责应急响应和现场救援工作。全力开展防灭火工作,抢救伤亡人员及重要财产物资;对事发地段、重要区域实行临时交通安全管制,发布禁令文书,封锁事发区域道路,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严厉打击野外用火、哄抢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执法部门开展事后的调查、处置,处理涉及相关经济赔偿事宜,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安全保卫组:负责应急响应和维护秩序工作。引导群众安全撤离现场,安抚伤亡人员亲友的情绪,防范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及时排查森林火灾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落实安保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抓好治安稳控,维护现场秩序稳定;收集有关资料或证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响应和物资管理工作。配备和分发应急物资、工具、设施设备等;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秩序稳定;保护现场相关财产物资和设施设备,做好相关物资的回收、登记;及时补充受损、消耗的物资设施。

6.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伤亡员的医疗救治工作。第一时间将伤员迅速送往中心卫生院、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配备应急医药、设备和物资,必要时向县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救援。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的消毒防疫,防范疫病发生风险,并持续抓好后期消毒、防疫工作。

7.善后处置组:对伤亡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其家属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落实事故责任理赔保障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物资需求;配合执法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从中吸取教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开展受损道路设施的恢复和重建,落实日常管护责任。

三、重点防火区域

华峰村、红五村、百岁村、池塘村、双桂村划为我镇重点森林防火区域。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森林防火实行属地管理,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野外焚烧秸秆、烧灰积肥,严禁野外吸烟,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野外生火取暖、野炊和其他非必要性用火。

(二)对痴、呆、傻、聋、哑以及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各村(社区)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人,实行严格监控。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加强对智障、老人、小孩等特殊人群等被监护对象的教育和管护。因被监护人的行为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由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根据需要在林区紧要路口设置路卡。

(三)完善村规民约,实行联防共管。各村要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督促护林员认真巡查履职;还要与林农签订自留山管护协议。要完善农村十户联防自治,实行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农户间野外用火源监督管理联保制度。

(四)防火期间,要全面开展以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为主要内容的行动,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防火期间,要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和四清活动。即:清坟边、清地边、清林边、清隔离带内可燃物。防火期内,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登记建档上报,限期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六)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扑火应急队伍待命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扑火应急队队员确保手机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逐级上报。

(七)各村要充分利用村村响、电子显示屏、宣传单、宣传标语、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宣传森林防灭火,以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快捷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灭火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以鲜活的事例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不断增强群众遵守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的意识。

(八)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在防火期间,对各村(社区)护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因履职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镇域各单位、各村(社区)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强化底线思维,未雨绸缪,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二)明确工作重点,抓好管控落实。充分认识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复杂性、艰巨性和严峻性,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式,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以各种形式持续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提高防灭火工作主动性,建立联防群控机制。

(四)压实防灭火责任,强化督查问责。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严格落实追责问责。

(五)实行包干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实行镇级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社包户、生态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四级包干责任机制和农户挂牌轮流值班、生态护林员巡山、十户联防等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尽责,落实本单位、辖区内的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工作,保证在发现火灾后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做到救援人员和物资在第一时间内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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