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2024-03-29 13:27 来源: 桥亭镇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及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制定和实施本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谋划实施镇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山、水、林、田、路等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本级人代会相关各项工作内容,抓实文教、卫生、公民素质教育等与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的相关内容。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商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负责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本镇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司法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拟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定补、救灾救济扶贫、双拥、优待、抚恤、老龄、五保等工作;妥善处理社会救济与安抚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年度计划,做好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和统计工作。拟定和实施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单位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本镇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管理全镇的财政收支、转移支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与使用。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持之以恒抓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基层党建工作

以“党建提升年”为主线,对标“持续推进七大提升”总体要求,将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为加快建设山青业旺家和人富小康兴马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推进阵地建设提升;二是推进制度体系提升;三是推进组织能力提升;四是推进党建文化提升;五是推进队伍素质提升;六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导力、执行力、公信力提升;七是推进群众满意度提升。

(二)群策群力抓乡村振兴,强力推动经济发展

一是着力完善础建设施建设;二是着力激活乡村精神文化;三是着力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四是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五是着力盘活用好资产资源。加快城镇建设,提升功能品质。加快全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突破城镇经济。持续推进重点河道综合治理、农村无(弱)电村电网升级改造以及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巩固提升厕所革命成果,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置配套设施。

(三)一以贯之抓和谐民生,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一是着力保障民生福祉;二是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三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四是严守安全生产红线;五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加快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建设,认真抓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提高新型合作医疗水平,统筹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工作。推进镇村医疗卫生服务站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提高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实施农村老年之家、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深入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属全额预算的行政单位。2024年实有人数76人(其中:行政34人,工勤6人,事业36人)。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等办公室。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23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桥亭镇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382.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桥亭镇2024年收入预算23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2382.7万元,比上年增加43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99万元,占总支出84.74%,项目支出363.72万元,占总支出15.26%。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82.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33.9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5.1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8.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农林水支出546.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2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2.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33.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年度考核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和上年结转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5.1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8.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农林水支出546.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2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 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大事务的日常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 年预算数为67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 年预算数为404.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的其他管理事务。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 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5.1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退休(项)2024 年预算数为50.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死亡抚恤(项)2024 年预算数为19.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死亡人员抚恤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 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 年预算数为6.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4 年预算数为58.7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会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 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4 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4 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门开展防汛工作基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 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经费。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 年预算数为506.34万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4 年预算数为29.52万元,主要用于:乡道公路养护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9.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督支出。

(2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款)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2018.9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136.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01.56万元,津贴补贴155.34元,奖金305.63万元,绩效工资91.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5万元,住房公积金89.29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398.96万元,其中:办公费11.12万元、电费10万元、差旅费49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9.67万元、劳务费7.2万元、工会经费10.49万元、福利费18.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22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3.3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56.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万元、。

(二)项目支出14.56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1.0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部门项目支出300万元,用于桥亭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门项目支出2万元,用于免费开放项目;部门项目支出8万元,用于防汛减灾及疫情防控保障;部门项目支出0.5万元,用于新建桂花园至龙池山联村道路建设;部门项目支出5.12万元,用于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经费;部门项目支出23万元,用于防汛减灾保障经费;部门项目支出10万元,用于岳家浜至陈家河道路通达项目;部门项目支出4万元,用于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5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5万元,原因为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财政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173万元、公共基础设施总额12079.2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桥亭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个,涉及预算2103.2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22个,涉及预算1484.53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公共经费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295.6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23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部门预算批复表 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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