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南江县赶场敬老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提出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2024-01-15 14:37 来源: 桥亭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川审委办发〔2022〕11号)、市目标绩效办《2023年全市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细则》(巴目督领〔2023〕12号)和巴中市审计局《关于加快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的工作提示函》和南江县审计局《关于加快推动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202239日南江县审计局对南江县赶场敬老院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南审投报〔202226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反馈有关问题,我专题研究,并进行了整改,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结算审查把关不严,多办理工程结算价款1254351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南江县赶场敬老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审计核对完毕累计支付至经审定的结算价款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该项目经贵局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价款18602660.00元,截止审计反馈实际支付工程价款15352000.00元,占比82.52%。现已按照审计最终认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方办理了工程清算。

二、监理费合同价计算不准确,多办理监理费价款结算16193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南江县赶场敬老院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监理服务费为456645元,截止审计反馈实际支付监理服务费432497元,占比94.7%。按照审计认定应扣减16193元,其支付占比98.2%,还有7955元未支付给监理公司。现已按照审计最终认定的监理服务费与监理方办理了清算。

三、未采用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专业工程涉及金额1465358.6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由县审计局移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针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桥亭镇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南财采处罚告知[2022]1号)。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举一反三,深入自查,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工程结算审查职责,确保项目投资真实、准确,严把各类工程结算的审查关。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审批程序和依法进行采购。

特此公告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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