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亭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23年6月停发复查社会救助对象待遇的通知

2023-06-01 15:33 来源: 政府办

各村(居)委会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21180)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江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2019号)等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入户调查、公示后,对群众无异议的对象,审批决定停发农村低保3减少4人,减少补助1020

村(居)委会收到文件后,通知相关享受人员领取救助资金,做好相关享受人员公开公示切实维护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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