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7 10:11 来源: 大河镇

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党建引领聚“三心”,基层党建生机勃发。一是践行“初心”,主题教育见实效。严格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要求,成立21支宣讲学习小组,开展学习70余次;认领民生事项160余件,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摸排镇党委问题清单6项,村(社区)问题清单38项,不断检视问题,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成效。二是围绕“中心”,阵地建设求质效。修订《大河镇机关干部“评分制”实施方案》,细化个性指标16余条,测出蜗牛干部4人。修订《大河镇农村党员“驾考制”实施方案》,细化5个方面14条,逗硬开展考核,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全力抓好阵地建设,打造十佳法治村2个、善治相伴365社区1个。三是紧扣“核心”,作风建设见长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1次,常态化学习法律法规法纪,开展警示教育。整治“升学宴”“谢师宴”,开展“一对一”约谈提醒4人,发出过节提示函3份。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80次,发现问题69个,发出督查通报5份。开展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集中“放榜”“问廉坝坝会”等活动,收集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42条。党纪立案1件,政务立案1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

(二)产业发展育“三有”,镇域发展提质增效。一是招商引资“有突破”。成功引进四川宝利中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入驻国园并在第九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上签订投资协议,目前已完成公司注册、揭牌,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二是项目攻坚“有战果”。圆满完成高桥水库建设实物调查工作;2个肉牛规模养殖场全面投产,肉牛产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3000万元;持续提升镇内基础设施,完成路面硬化4公里,抓好道路管护,巩固提升路域环境形象。三是文旅融合“有新绩”。高质量举办太平山牡丹节、第五届南江金银花康养旅游文化节系列节庆活动,吸引游客10万余人次,第三届“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大赛”荣获一等奖。

(三)全域打造融“三色”,和美乡村宜居宜业。一是擦亮山水生态“底色”。禁“五烧”治理成效明显,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5%以上。河长制全面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入河排污口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卓有成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步运行。林长制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实效。二是提质美丽城镇“成色”。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镇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全面加强以“门前三包”为基础的临街店面、“五小”门店管理标准,镇容镇貌焕然一新。三是展现农业产业“特色”。超额完成上级下发耕地流出整改任务900亩,落实年度占补平衡19亩,对卫片反馈问题实现全整改,牢牢守住耕地保护底线。小春粮食播面14550亩,产量3967吨,大春粮食播面40720亩,产量17339吨,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4200余亩,及时发放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

内设职能办公机构11个。其中,行政机构设置7个职能办公室。分别是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种养循环发展办公室;事业机构设置4个服务中心。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在职人数73人。其中:行政公务员38人(包含行政工勤3人)、事业人员35人;长瞻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人,离职村(社区)干部161人,在职村(社区)干部115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180008.00元,其中本年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共18180008.0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为2642150.55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69929.00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减少。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180008.00元,其中本年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共18180008.0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为2642150.55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69929.00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与上年比较)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180008.00元,其中本年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共18180008.0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为2642150.55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69929.00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减少。

2.支出结构情况(分功能占比)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00567.00元,占42.76%;国防支出13000.00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000.00元,占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2873.80元,占10.58%;卫生健康支出755832.00元,占3.63%;城乡社区支出229521.00元,占1.1%;农林水支出6850175.35元,占32.9%;交通运输支出799835.40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848354.00元,占4.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000.00元,占0.15%、其他支出130000元,占0.62%。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1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976111.00元,主要用于保障镇政府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13577.00元,主要用于保障镇政府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2279.00元,主要用于保障镇政府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常聘律师顾问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00.00元,主要保障纪检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600.00元,主要保障市场监管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8)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00.00元,主要保障其他国防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00.00元,主要保障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981.00元,主要保障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67200.00元,主要保障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560256.00元,主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4338.00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230395.80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家庭抚恤方面的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5703.00元,主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正常运转及运行的经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主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60510.00元,主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8022.00元,主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97300.00元,主要保障公务员医疗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保障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00.00元,主要保障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95,000.00元,主要保障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3749.10元,主要保障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182000.00元,主要保障农业农村防灾救灾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65000.00元,主要保障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4年预算数为230000.00元,主要保障防汛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370000.00元,主要保障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80000.00元,主要保障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中生产发展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8756.00元,主要保障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970008.00元,主要保障农村综合改革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760662.25元,主要保障农村综合改革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3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799835.40元,主要保障公路养护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48354.00元,主要保障住房改革事务运行与维护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32000.00元,主要保障应急管理事务正常运转及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5679.00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基本支出17781408.00元,其中:人员经费14585268.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319614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运转类项目支出135000.00元,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特定目标类支出263600.00元,为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经费33600.00元、防汛减灾保障经费23000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30000.00元,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共有固定资产3674297.45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采购情况。

(三)购买服务情况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购买服务。

(四)绩效目标情况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金额18180008.00元。

附件:南江县大河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南江县大河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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