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建档立卡申报办事指南
2022-12-13 15:03
一、名称: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报
二、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三、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退伍证遗失或者有涂改的,须出示个人档案管理部门提取的入伍登记表和退伍军人登记表;
(3)残疾军人需出示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退役军人需出示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材料或证明。
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
(3)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优待证申领电子照片要求
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电子照片要求:
1.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
2.白底、无边框;
3.照片内容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人像轮廓及面部特征点清晰可见,着装颜色应区别于白色背景;
4.照片中无明显商标信息;
5.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
6.确保人像面部可见,不允许有遮挡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头巾等),因宗教或医学因素不能摘除的,应保证人像面部特征可见;
7.照相者坐姿端正,人像露双肩和双耳,双肩等高平行,双眼睁开正视前方;
电子照片规格为:
352像素(宽)*440像素(高);
分辨率为 300DPI;
大小为 20K-50K;
头部占图像尺寸的3分之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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