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2-02-22 16:31


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各经营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持市场繁荣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过期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当前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诚信体系得到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为全镇人民群众欢度春节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三、整治重点

()突出重点区域。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聚居点、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

()突出重点环节。以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为重点环节,对食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商贸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突出重点部位。以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定点屠宰、

食品生产销售企业、集贸市场食品流通、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村聚餐、餐饮服务单位等作为重点部位,严格产品生产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处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加快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突出重点品种。以肉及肉制品、低价劣质的麻辣食品、粮油、蔬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糖果、婴幼儿食品、散装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突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的“黑窝点”,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运输、仓储等管理,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3、深入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4、深入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进一步完善调味品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5、深入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四、时间安排

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 2022 2月28日,分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125)各村(居)委和镇辖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工作队伍。通过广播、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检查阶段(2022125日至2022215)镇食安办组织大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河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镇农业服务中心对所有生产经营食品的店开展拉网式检查、排查隐患、设立台账、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到期复查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将线索移交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和排查清理的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生鲜乳生产经营、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等薄弱部位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检。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对象进行集中曝光,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巩固规范阶段(2022215日至2022228)各村(居)委,镇辖各单位及时梳理汇总、分析总结整治行动查处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制。各整治对象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检测检验制度、实名购销制度等食品安全制度。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村(居)委,镇级各单位要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组织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有关制度落到实处。

()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各级政府有关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精神,及时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学习和讨论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震慑不法行为。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 加强监管督查,严格责任追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合作机制,对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责令纠错。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要定期不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力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大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大河镇2022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  兵   党委副书记、镇长

执行副组长:蒲洪勇   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波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何长钱   派出所所长

 组  长:李鸿斌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杜尚欣   党委副书记

岳文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兰香   党委委员、副镇长

 芳   宣传、政法委员

魏上钦   组织、统战委员

李汶轩   副镇长

 云   副镇长

     员:赖祥毅   行政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张丽琼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赵晓燕   党政办负责人

 丹   财政所所长

 强   食安办主任

董凤鸣   大河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   大河中心卫生院北极分院院长

陈廷升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卫   社会治理办负责人

              强   文昌路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任举成   向阳路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荣   明江路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鹏   白院河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食安办,蒲洪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请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职责,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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