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杨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公告

2023-05-31 10:10

近年来随着我镇村(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辆更新淘汰数量猛增,部分车主将汰换车辆随意丢弃在公共空间,这些车辆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属于废弃车辆。废弃汽车不仅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容环境,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升乡镇文明形象,营造干净、有序、安全的容环境,决定在全范围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12月底

二、整治对象

       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汽车。

三、整治内容

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

四、处置方式

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和具备报废资质的企业办理车辆报废及注销登记;拒绝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的,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对无法确认车辆所有人或者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对涉嫌盗抢骗、走私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废弃汽车,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置。

请废弃汽车所有人于2023630日前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202371日起,执法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请广大村(居)民朋友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和配合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欢迎广大村(居)民朋友积极提供废弃汽车线索,废弃汽车线索可向各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也可直接向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0827-888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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