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020-06-29 11:43 来源: 仁和镇人民政府

一、基本情况

仁和镇共有19个行政村、两个社区、86个农业合作社,幅员面积98平方公里。2020年纳入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其中滑坡体21处、危岩1处,危及173户、714人,危害财产4065万元,规模156.165万方。地质灾害涉及12个行政村、24个农业合作社,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仁和村3处,分布在35社;回龙村2处,分布在12社;园峰村1处,分布在4社;严山村2处,分布在12社;铁寨村1处,分布在2社;白鹤咀村2处,分布在26社;仁同坪村2处,分布在234社;钟家湾村2处,分布在14社;五凤村2处,分布在245社;大锣山村1处,分布在4社;观音井村2处,分布在14社;塔子坪村2处,分布在12社。

二、地质灾害排防治应急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任务

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党政同责、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辖区负责制一岗双责以及行业负责的原则。目标任务是年内无人员伤亡和责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江县仁和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督导协调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和全镇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全镇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和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镇级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监测预警

1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全面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健全镇、村、社、监测人员、户五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各村(社区)、各镇级单位对辖区内每处隐患点要情况清楚,预案精准、措施有力,要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人,签订监测人员聘用合同,按照一点一人,不得多点一人的原则落实专职监测人,加强监测人员考核管理和教育培训,按考核发放监测补助经费。及时发放宣传两卡一预案(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预案),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标牌。监测人员要按要求做好监测记录并利用巴中市群测群防系统APP”开展好日常巡查工作。

2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完善镇、村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机制。各村(社区)要对省、市、县、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高度重视,及时通过手机、电话、村务群公开发布,做好提前、主动、预防避让工作,让预警信息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强隐患点动态管理要把已知隐患点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彻底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及时发现并申报新的隐患点。对已进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已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已趋于稳定的隐患点,地质灾害点监测农户少于2户(不含2户)以下的,经专业地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后,在1231日前要立即开展群测群防隐患点的销号工作。

(三)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1各村(社区)要全面排查、巡查、核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核查等三查是地灾防范的重要工作和有效手段。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始终贯彻全年防灾减灾工作全过程。

2积极落实工程防治措施。各在建工程及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专门的巡查、排查人员,做好巡查、排查记录,及时分析、汇总情况,把住地灾防治的关键环节。逗硬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评估确认可能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必须上报规划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情况,并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和投入使用。

(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村(社区)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确保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监测等专业设备,备齐应急防灾相关物资。

2加强村应急能力建设。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落实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必须成立自救互救队伍,各村(社区)必须于每年五月份以前组织对应辖区内地灾隐患点逐点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每个点不少于1次。

3落实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各村、镇级各部门要按照《南江县仁和镇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地质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五)全面整治人为工程建设引发的地灾隐患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开展人为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灾隐患的排查,并建立台账。严格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对人工切坡、开挖等非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责任人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费用,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1落实经费保障工作。严格考核,每点监测经费3600

元,每年分两次由县直发到监测人员一卡通

2检查到位、强化值守。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把三查工作作为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要24小时值班。村(社区)两委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在8小时之外及节假日均要安排值班值守。仁和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值班值守与2020年度值班值守表在时间、人员、职责等安排上一致,防治应急办公室设于仁和镇党政办,由相关人员负责。镇人民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对监测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作为兑现监测经费的依据。

3广泛宣传,深入人心。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

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的基本常识,同时利用各种会议、资料、演练等方式使临险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的知识入脑入心。

4部门配合协同应对。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本村、本社区、本单位、本行业的地灾工作,确保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重点

(一)重点防治应急时期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时间为202011——1231日,重点防治应急时间为202041——1031日,大小雨,洪涝期内,连续2天小雨以上(含2天)。

(二)重点防治应急领域

1、全镇各处地质灾害点共计22处。

2、重点交通要道、山区道路、重点水库、堰塘、非煤矿山、河道沿线、危崖、三边(河边、路边、崖边)。

3、涉及各项在建工程项目开挖的地段,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地段。

(三)重点保护防治应急对象

重点保护防治应急对象为:学校、医院、社区(街道)、聚居点、中心村、重点院户等人口集聚区,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的交通干线、电力、通讯、河道、塘、水库等设施地段。

(四)重点防治应急隐患点

2020年主要防范2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在汛期排查出来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五)重点防治应急类型

主要重点防治应急类型是:滑坡(不稳定斜坡)山体、崩塌(危岩)、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灾害相关的灾害。

四、组织结构

(一)镇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吴宏

 副组长:廖蓉、张国斌、赵财贸、岳波、谢欣霖、王婷婷、刘竞

 成  员:陈华科、陈步勇、柳从政、廖斌、赵锦、唐甘、朱鹏、李庆荣、陈文苑、刘明亮、李兆海、李忠邦、饶家友、徐光永、廖玉珊、杨学发、赵芳芳、马晓伟、谢继忠、杨希蓓、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由赵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

 2、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与救灾工作。

 3、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

 4、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

 5、协调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参加抢险救灾。

 6、指导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7、组织镇人民政府应急防治演练,督促、责令、落实各村支部村委对每个地质灾害点进行一次演练,时间必须在520日前全面结束,并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影像资料等。

 8、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镇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指 长:廖蓉

 副指挥长:张国斌、赵财贸、岳波、谢欣霖、王婷婷、刘竞

 成员单位:党政办、安全稳定办、国土办、城建办、民政所、财政所、食药站、农业服务中心、学校、医院、电力、通讯、天燃气等单位、各村(社区)主任、驻村干部及镇级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由赵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发生时预案的启动发布;

 2、负责地质灾害发生时统一调度、安排、协调、研判、指挥、确保有序、高效抢险救灾;

 3、负责地质灾害发生时组织各村、各单位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气象信息、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实,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资金、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负责地质灾害发生时,指挥财政、民政、国土城建、交通、通讯、电力、医院、学校、防疫等职能部门投入抢险救灾;

 6、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上下情况畅通,下情上报;

 2协调、督促、检查各镇级单位、村(社区)的应急工作;

 3、及时将上级要求向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4、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5、负责发布地质灾害灾情发生期间天气信息和预警信息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6、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镇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队伍

 1紧急抢险救灾组

 组  长:谢欣霖(副镇长、分管领导)

 成  员:全体镇干部、镇级单位负责人

 主要负责:一旦有应急险情出现,全体工作组成员在组长的统一指挥带领下,组织抢险救灾。(应急队成员由全体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镇级单位负责人、全体民兵组成),疏散受灾威胁的群众,抢修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生命线工程。

 2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组  长:谢欣霖(副镇长、分管领导)

 成  员:驻村干部及单位负责人、监测人员

 主要负责:对险情进行预测,评估、监测提供气象等工作。

 3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组  长:赵财贸(副镇长)

 成  员:刘明亮  朱鹏  陈华科

 主要负责: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伤亡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4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组  长:王婷婷(副镇长)

 副组长:李庆荣  陈玉琢

 成  员:镇卫生院全体职工,各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农业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以及现场清毒工作,灾后防疫等工作,防止灾后重大疫情发生。

 5基本生活保障:

 组  长:刘竞(副镇长)

 副组长:唐甘(镇财政所负责人)

 成  员:李兆海 李忠邦 廖斌

 主要负责:负责现场救灾物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6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组  长:岳波(组织统战委员)

 成  员:党政办、安办、应急办、国土、城建、民政等

 主要负责:灾情的基本情况、灾情预测及信息报送。

 7应急资金保障组

 组  长:刘竞(副镇长)

 成  员:财政、国土、城建、民政等

 主要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

五、相关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社区)两委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村(社区)地质灾害的宣传、教育。召开村民会议广泛宣传地质灾害基本知识;

 2、根据镇防治应急预案,制定本村(社区)的每一处地质灾害点预案,并于515日前上报镇国土办备案,每点预案必须一式三份,一份镇存档,一份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3、按镇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要求,对地质灾害点做好全面细致安排部署;

 4、确定监测责任人,监督检测人员开展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和巴中群防群测APP录入工作;

 5、发放救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组织每个地质灾害点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并及时上报演练资料;

 6、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并24小时值班,24小时手机开机,相关责任人及监测人员如手机号码变更,必须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镇人民政府(镇党政办);

 7、按上级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本村(社区)地质灾害隐患,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隐患排查情况;

 8、对地质灾害将要发生时要果断处置,转移人员,发布预警信息,并第一时间上报情况;

 9、充分调动临险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10、村两委在汛期内,或在大小雨洪涝,或在连续2天以上(含2天)小雨等特殊时段前,以及平时发生险情前必须提前组织转移本辖区内的临险群众,确保灾害发生时无人员伤亡。

 11、做好镇党委政府安排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其它工作。

(二)驻村镇干部的主要职责

 1、协助本村(社区)搞好地质灾害排查防治应急工作;

 2、按照辖区负责的要求负责村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3、代表镇指挥部全面负责本村(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

 4、发现险情,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提前转移危险群众,确保无人员伤亡。

六、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的要求和纪律

 1、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在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各村(社区)、各单位必须24小时值班通讯畅通,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有力,记录完整。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并安排处置;

 3、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听从指挥、服从领导,严防死守,确保无人员伤亡;

 4、各村(社区)、各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中组织不力、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严格问责,依法追究。

七、其它事项

 1、本预案中涉及相关责任人,在一年内,因某种原因乡党委调整分工,职务发生变化的由相应的职务及相关责任人负责该预案中相对应的责任岗位。

 2、镇、各村(社区)因某种原因调整职务的,应以调整后相关人员对应本预案中相关责任岗位。

 3、监测人员因某种原因造成通讯电话不能正常接听的,应在不能正常接听起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镇人民政府,同时上报新的通讯号码,否则后果由村民委员会负责。

 4、其它未尽事宜:请各村(社区)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进行完善落实。

 5、责任追究: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南江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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