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8 15:14 来源: 南江县赤溪镇

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提高和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四)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改善民生;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24年工作打算

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扣县“两地三县一城”发展定位,布新篇、开新局、创新高,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生态治理、民生改善、乡村振兴,努力建成富裕、法治、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赤溪。

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为:力争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0.3亿元,年均增长3.5%;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年增长2%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年增长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2万元,年均增长2.5%。

(一)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不动摇,全速推动经济发展。一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巴陕高速赤溪互通、赤溪大桥前期工作,明确达到开工条件;稳步抓好九重山生态旅游综合体项目开工建设;完成白岩村至西厢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西厢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积极培育壮大企业,力争南江县赤溪镇庙梁村野羊溪碎石加工厂培育成规上工业企业;积极推进研学基地项目建设,持续培育乡村旅游新亮点。二是持续强化招商引资。坚持把“双招双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要事”,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实行主要负责人领衔重大项目制度,全力搜集各方资源,着力引进一些大项目、好项目。三是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加大向上对接力度,争取指标上的倾斜,确保新上项目的用地、用林需求,积极稳妥协调好项目用地征迁工作。充分利用近年来上级对水利、环保、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优惠政策机遇,抓好项目汇报与对接,力争2024年项目有新的突破。

(二)始终坚持巩固提升不动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持续做好有效衔接。围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高度关注监测户最低收入水平,持续落实教育、医疗、民政救助等惠民脱贫政策,积极争取各级各类帮扶支持,精准落实助农增收措施,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推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万元以上,脱贫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1.85万元以上。二是提升农旅特色产业。坚决守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底线,扛起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完成粮食播面18000亩和产量0.69吨,切实做到“应种尽种、种完种尽”。生猪年出栏达1.5万头,水产品产量达400吨以上,有效保障群众“菜篮子”需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67万亩和2.26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1%以上,科技兴农稳步提升;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6%以上;农业及相关产业收入占比达50%以上。持续推进黄羊倍增计划,完成年出栏4000只,抓好稳定生猪产能,突破发展巴山肉牛产业,切实做到数量、质量“双量”提升。以“歌画山水、梦里西厢”为定位,持续巩固“三区同建”成效,在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取得发展新质效。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化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稳步推进茶园村、活水村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全覆盖。持续加强乡村基层治理,全域推广道德银行、红白理事会等经验做法,让文明新风、良好家风在赤溪大地蔚然成风。

(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动摇,全力保障民生改善。一是扎实推动民生保障。坚持人民至上,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关切群众急难愁盼,加强对困难群体及防返贫动态监测户的救助,织密兜牢社会保障体系。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落实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降低群众医疗负担。持续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二是持续深化平安建设。以“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格落实信访包保制度,坚持源头化解、抓早抓小,强化信访维稳协作,加大矛盾隐患排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推深做实网格服务管理,形成镇村和部门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全面宣传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降低案件发生率,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三是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常态开展全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城镇燃气、自建房排查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监管,常态抓好食品药品安全、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四)始终坚持自身建设不动摇,全力提升治理能力。一是强化法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主动接受镇人大监督,接受民主监督,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社会和舆论监督,确保政府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二是提升服务效能。紧贴企业和群众需求,全面清理、减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真心诚意、合法合规、千方百计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麻烦和困难。三是锤炼干部作风。进一步深化农村党员驾考制和机关党员评分制,持续激发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营造比拼氛围、激发斗争精神,坚持目标引领、差距管理、过程控制、考核激励、以实绩论英雄,努力以工作的闭环来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坚守纪律底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持续压缩行政运行成本。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造廉洁政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1个预算单位。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属全额预算的行政单位,2024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7人,供给车辆0辆。核定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24人,工勤2人,事业24人),实有人数47人(其中:行政22人,工勤2人,事业23人)。机关内设6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党建综合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财政所。4个直属事业机构: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畜牧兽医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站)。

四、部门收支情况

2024年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502.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1.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3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3.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0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50万元,国防支出0.45万元,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00万元,保障和就业支出9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29万元,农林水支出810.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0万元,其他支出7.00万元。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505.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1.82万元,占总收入71.2%;上年结转结余430.40万元,占总收入28.8%。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50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93万元,占总支出77.59%,项目支出337.29万元,占总支出22.41%。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总额1505.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1.8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43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为7.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0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49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7.00万元。

(一)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额1505.2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1184.03万元,上级财政拨款318.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额比上年减少1135.87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额150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50万元,占30%;国防支出0.45万元,占 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00万元,占1.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9万元,占6.56%;卫生健康支出13.00万元,占0.87%,城乡社区支出21.29万元,占1.42%;农林水支出810.72万元,占53.92%;交通运输支出22.03万元,占1.47%;住房保障支出55.64万元,占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0万元,占0.27%,其他支出7.00万元,占0.5%。

(三)具体使用情况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50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协、政府、纪检监察等行政机构人员及专项等开支;国防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镇人民武装部专项开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人员及专项、单位离退休等开支;卫生健康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减灾及疫情防控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1.2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人员及专项、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等开支;农林水支出810.7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管理人员及专项、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村级组织运行经费和公共服务等开支;交通运输支出22.0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渡口管护和公路养护;住房保障支出55.6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开支;其他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老人和残疾人救助等。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923.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补充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3.44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运转类支出254.6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41.71万元,主要包括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镇街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经费、乡镇法律顾问经费、镇街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镇人大政协人武纪检工作经费、公益性渡口管护、公路养护经费、中小型水库管护经费、乡镇垃圾收集清理费等;其他运转类支出12.95万元,主要包括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12.95万元,其中本年拨款6.0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95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324.34万元,其中: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09.85万元。主要包括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经费2.16万元、纪委标准化建设8.70万元、基层文化活动15.00万元、免费开放资金4.00万元、防汛减灾及疫情防控保障资金13.00万元、防汛减灾保障经费26.00万元、山坪塘抗旱整治20.00万元、渠堰整治44.00万元、抗旱保丰收(畜禽产业发展)4.50万元、村党组织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和职业化管理0.9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00万元、集体经济5.00万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资金90.0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7.0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采购(含购买服务)情况。2024年,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128.9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128.96万元。

附件: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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