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

2024-03-12 20:52 来源: 镇本级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抓好我镇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工作,根据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巡查小组

(一)镇巡查小组

 长:韩斌

副组长:李兆桓、侯季平

 员:魏智、彭俊、何雨倩、刘明辉、余杭雨、张乜升、侯贵铭

(二)村(社区)巡查小组

各村(社区)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副书记或副主任、村委委员、文书、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巡查小组。

二、巡查内容

(一)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撂荒1年以上的。

(二)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未供即用等非法占用耕地,

修建农村道路、挖塘养鱼、建设农业设施、发展多年生经果产业等破坏耕作层或改变地类的。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

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

    (四)因工程项目建设,未经批准违规占用临时用地的,未按照要求及时恢复或恢复质量不达标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分管领导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每月组织巡查不低于2次;各村(社区)每月组织巡查不低于4次。

(二)各村(社区)落实辖区责任制,务必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及时上报和处置违法行为,切实把各类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消除于萌芽

(三)各巡查小组务必依法依规严格巡查,认真填写《南江县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动态巡查工作记录表》,留存好影像资料,落实专人收集归档。

 

附件:南江县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动态巡查  工作记录表

 南江县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动态巡查工作记录表.xlsx

 

                                                       中共赤溪镇委员会  赤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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