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抓好我镇“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工作,根据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巡查小组
(一)镇巡查小组
组 长:韩斌
副组长:李兆桓、侯季平
成 员:魏智、彭俊、何雨倩、刘明辉、余杭雨、张乜升、侯贵铭
(二)村(社区)巡查小组
各村(社区)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副书记或副主任、村委委员、文书、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巡查小组。
二、巡查内容
(一)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撂荒1年以上的。
(二)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未供即用等非法占用耕地,
修建农村道路、挖塘养鱼、建设农业设施、发展多年生经果产业等破坏耕作层或改变地类的。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
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
(四)因工程项目建设,未经批准违规占用临时用地的,未按照要求及时恢复或恢复质量不达标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分管领导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每月组织巡查不低于2次;各村(社区)每月组织巡查不低于4次。
(二)各村(社区)落实辖区责任制,务必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及时上报和处置违法行为,切实把各类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消除于萌芽”。
(三)各巡查小组务必依法依规严格巡查,认真填写《南江县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动态巡查工作记录表》,留存好影像资料,落实专人收集归档。
附件:南江县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动态巡查 工作记录表
南江县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遏制耕地撂荒动态巡查工作记录表.xlsx
中共赤溪镇委员会 赤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