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2023-06-13 18:06

 

各村(社区)、镇相关办公室(中心),镇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巴中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巴地灾指办〔202322)、《南江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地灾指办〔202320号)要求,现就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组织领导,压实防灾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社区)赤溪九义校,镇机关相关办公室、镇级各单位主汛期已来临要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落实“防胜于救,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决策部署。

二、坚持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

我镇所有地灾监测点必须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要求,坚持“坡道头、沟到顶”的原则紧盯风险系数大、人员集中度高、隐患问题突出的重点点位、在建项目、矿山企业、旅游景区、交通沿线、农家乐、弃土场、堆土场、切坡建房等有人生产生活的重点部位和(区域)的排查,对所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人员居住地和活动场所进行全覆盖开展“群专结合”隐患风险动态地毯式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坚持一对一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对排查出的地灾隐患要建立专门台账,要明确整改措施及责任人,限期完成销号,形成工作闭环。各相关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本领域在建工程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弃渣场、堆土场、项目部、工棚营地、施工现场等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再排查、再复核、再评估,确保每一处在建工程都开展了排查、制订了预案、做实了演练。对暂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必须落实防灾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提前逐一落实避让、处置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坚持互通信息,保证及时避险

各村(社区),赤溪九义校,镇机关相关办公室、镇级各单位要及时将短时临近强降雨和局部集中临近强降雨前的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做到预警到位、监测到位、响应到位、处置到位,实现预警响应闭环管理,确保出现险情时能及时有序有效转移疏散人员避险。牢固树立“宁可转移不发生,不可发生没有转移”的理念,严格落实“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的刚性要求,坚持“应转尽转、快转早转”。

五、坚持值班值守,防止责任落空

要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健全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逐级加大抽查力度,确保人员不脱岗,工作不脱节,责任不掉链。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能及时按照预案启动应急应,确保反应处置迅速高效。灾险情发生后坚持“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总体要求,坚决避免和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现象发生。

险情上报电话:0827-8258103

 

 

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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