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溪镇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6-03 16:09 来源: 政府办

 

 

 

 

 

 

 

 

 


 

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单位:

《赤溪镇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经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于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赤溪镇委员会    赤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赤溪镇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全镇主要河流和水库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100%;水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

   (一)压实管河护水责任

1.落实各级河长巡河。全镇河长应按照《南江县河段长巡河制度(试行)》的要求,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严格执行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4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的巡河责任,做到巡查有记录,记录内容规范、齐全。负责对纳入县河长管理的河(库)的环境卫生和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河(库)突出问题,并建立巡查问题台账。

2.落实河库保洁责任。以村(社区)为基础,对河库保洁实行网格化管理,由各村负责组织开展河库日常保洁工作,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无直接排污口、无黑臭现象,确保我镇境内纳入断面水质监测的河库水质持续向好。

3.公示牌设置与管护。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全镇河段长公示牌更新。动态管理、更新河段长公示牌信息,确保公示内容规范,信息更新及时,公示电话畅通,管护到位。

4.建立河库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管护机制,配置专业管护队伍,明确管护人员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河库保洁标准,完善考核机制,对河长工作实行一季度一评比,一年一考核。对每年最清洁河流和优秀河长,给予奖励;对连续二次评比为最差的河长由镇纪委给予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副镇长冉莉平

责任人:镇河长制办岳攀、各河段河长、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二)扎实开展“河湖”四乱整治

1.完善建立辖区河库名录,认真编制河流问题、目标、任务、责人四张年度工作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2.清理排查河库乱建、乱采、乱堆、乱占等情况,对发现问题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对职责以外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河长报告,主动联系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确保我镇不发生一起较大涉河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水污染事件。

责任领导:副镇长冉莉平

责任人:镇河长制办岳攀、各河段河长、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三)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1.加强信息报送。一是镇河长办要及时总结河长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县总河长办公室书面报送1次。二是镇河长办要按时按质填报各类报表。三是加强报送河湖长制工作动态信息,全年不少于4条。

2.加强宣传报道。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车”“微信群”、公示栏、标语等媒介,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河长制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领导:副镇长冉莉平

责任人:镇河长制办岳攀、各河段河长、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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