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溪镇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3-10 15:51 来源: 政府办

 

 

 

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单位

赤溪镇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党委、政府办公会议研究,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赤溪镇委员会  赤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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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溪镇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整治责任,全力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建设美丽新南江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生态环保责任

1.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镇党委、政府,各村要充分利用党委会、“三会一课”、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议,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将环保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会前学法计划,每年不少于2次。镇党委政府专题研究环保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

2.压紧压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镇党委政府,各村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守土有责”,坚决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细化分解和责任落实。

责任领导:副镇长冉莉平

人:镇环保办岳攀,各村

(二)紧扣工作重点,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隙缝”的要求,采取主要领导包片,驻村领导、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办法,将秸秆禁烧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坚决落实全镇秸秆禁烧“责任田”。二是加大巡查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车”“微信群”、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及相关法律法规,要在人口密集区、主干道上安装秸秆禁烧公示牌,坚决筑牢全镇秸秆禁烧思想防线。三是加大处罚追责力度。要始终以“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块斑”为目标导向,对焚烧秸秆当事人加大处罚教育力度,对出现焚烧秸秆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出现秸秆焚烧,被中央和省市县环保部门通报的村,扣减相关工作经费1000元每次。

2.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长制”,推动全镇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加大城乡生活污水乱排的监督与整治力度,对将污水直排行为加大处罚教育力度。二是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严格执行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4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的巡河责任,负责对纳入县河长管理的河(库)的环境卫生和水质情况进行监测。三是扎实开展河(库)“清四乱”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坚决制止,镇环保办要编制河库管理保护四张清单,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役。

3.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处置与转运工作,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及时清理、转运垃圾,每月不少于1次。二是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加强种植业污染整治,严格管控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确保农田科学施肥管理。三是持续抓好垃圾填埋场修复工作。3月底前完成垃圾填埋场垃圾清运和现存垃圾渗滤液处置以及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地下水监测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方案。5月底前完成治理并进行生态修复,6月底前通过专家评估和验收。

责任领导:副镇长冉莉平

人:镇环保办岳攀,各村书记、主任,各级河长

(三)紧盯关键领域,抓好环保项目的落实落地

    在白岩、四营、茶园、蒲坪、陈坪村等村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镇环保办要加强与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对接,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项目的落实落地与启动工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冉莉平

人:镇环保办岳攀

(四)敢于动真碰硬,抓好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镇环保办要加大加大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考核力度,每月不少于2次。要对焚烧秸秆、污水直排、生活垃圾乱倒、垃圾清运不及时的行为进行通报处罚。

(五)加大整改力度,狠抓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全力抓好中央和省市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扎实开展整改,严格落实清单销号制。

责任领导:副镇长冉莉平

人:镇环保办岳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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