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8 10:31 来源: 高桥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高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高桥镇政府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及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制定和实施本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谋划实施镇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山、水、林、田、路等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本级人代会相关各项工作内容,抓实文教、卫生、公民素质教育等与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的相关内容。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商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负责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本镇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司法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拟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定补、救灾救济扶贫、双拥、优待、抚恤、老龄、五保等工作;妥善处理社会救济与安抚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年度计划,做好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和统计工作。拟定和实施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单位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本镇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管理全镇的财政收支、转移支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与使用。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4年主要工作

我镇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紧扣县委“1+1”产业发展定位,开拓创新,苦干实干,为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是抓好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开展农村党员“驾考制”、机关党员“评分制”工作,纵深推进干部作风大整治大测评,不断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在高桥落地落实。

二是抓紧项目建设。全力配合做好高桥水库、杨家沟水库、桅杆村万羊场建设,依托中国工商银行帮扶政策,积极争取资金250余万元,新建平岗村粮食粮油生产基地230亩,新建粮食烘干房1处,加快推进镇集体公司运营,力争实现镇集体公司农产品销售额超百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50万元村2个以上。逐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张公塘村道路整治及土门村、张公塘村等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落地开工。

三是抓实惠民工作。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困难群体精准帮扶救助,做好就业援助、就业服务,支持高桥九义校、平岗小学提升办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是抓牢底线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压实全责任链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灾救灾能力,常态化抓好道路交通、自建房、建筑施工、燃气、食品药品、森防等领域安全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高桥稳定和谐发展大局。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属全额预算的行政单位。2024年实有人数60人(其中:行政27人,工勤2人,事业31人)。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等办公室。南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高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其他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4,813,992.80元,比上年减少3598125.94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96,268.60元,占总收入91.78%,上年结转结余1,217,724.20元,占总收入8.22%。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14,813,992.80元,比上年减少3598125.94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1,802.80元,占总支出93.50%,项目支出962,190.00元,占总支出6.5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627985.6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196251.88元,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结余指标、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及人员变动。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63,992.80元,占总收入的99.6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00元,占总收入的0.34%。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0,566.80元,占总支出的50.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157.00元,占总支出的0.4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35,295.60元,占总支出的9.69%;卫生健康支出711,656.00元,占总支出的4.8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1,740.00元,占总支出的3.18%;农林水支出3,733,787.00元,占总支出的25.20%;交通运输支出144,337.00元,占总支出的0.98%;住房保障支出709,609.00元,占总支出的4.8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844.40元,占总支出的0.23%;其他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6,0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运行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172,141.8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 183,225.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2,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2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的其他管理事务。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4年预算数为3,157.00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38,4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37,785.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06,617.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7,62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194,869.6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家属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健康、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35,836.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31,40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5,357.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6,357.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0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471,74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会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250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部门开展日常工作事务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4年预算数为230,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272300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8,333.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3,154.00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5,000.00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667.00元,主要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2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38,670.00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09,609.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33,844.40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督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63992.8元,比上年减少3648125.9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变动以及人员的变动。

(一)基本支出13851802.8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351,794.12元,其中:基本工资2,207,676.00元,津贴补贴1,119,876.00元,奖金2,080,840.12元,绩效工资734,35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7,785.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5,33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5,357.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0,969.00元,住房公积金709,609.00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722,304.08元,其中:办公费389,646.95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50,000.00元、邮电费100,000.00元、差旅费200,396.85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3,062.00元、劳务费52,000.00元、工会经费77,983.68元、福利费97,479.60元、其他交通费用291,735.00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7,704.60元,其中:退休费:3,900.00元、抚恤金:194,869.60元、生活补助2,521,311.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624.00元。

(二)项目支出912190.00元,其中:免费开放资金40,000.00元、防汛减灾及疫情防控保障资金150,000.00元、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148,333.00元、悬峰村水渠维修加固项目50,000.00元、平岗村塔子湾堰塘修复项目150,000.00元、基层文化活动33,157.00元、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经费38,400.00元、高桥镇铜岭村安全饮水补短项目72,300.00元、防汛减灾保障经费23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00元,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增加。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

八、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00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765853.57元、公共基础设施总额118799000元。

十、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2024年人员类预算支出11,129,498.7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2024年运转类项目预算支出2870637.08元,其中:公用经费预算2,722,304.08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其他运转类预算支出148333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工作经费支出。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2024年特定类项目预算支出813857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高桥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13596268.6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10773743.6元;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20000元;公共经费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2453325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49200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高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高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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