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2023-06-14 10:20

为提升我镇应急管理水平,提高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应急避难场所在突发事件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功能,加强我镇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平灾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平时服务于本身原有功能,在遇有地震、火灾、洪水等突发性重大灾害时,供人员临时避难。

(二)谁使用谁负责维护管理。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人应按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并设置标志牌,建立健全场所维护管理制度。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村(社区),应制定场所使用应急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划定疏散位置,编制应急设施位置图,并向社会公示。

(四)各村(社区)编制的单项应急预案应与镇总体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相衔接。

)建立一套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识别标志。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应设置统一、规范的标志牌,提示应急避难场所的方位及距离,场所内应设置功能区划的详细说明,提示各类应急设施的分布情况,同时,在场所内部还应设立宣传栏,宣传场所内设施使用规则和应急知识。任何人不得破坏场地内的各种应急避难建筑设施。

)政府不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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