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高桥镇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二)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制定并实施本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集镇建设,推动产业兴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农村的贯彻和实施。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
(三)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高桥镇高桥社区193号
邮编:636650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8:00(夏季)
9:00—12:00,13:00—17:00(冬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8617074
领导简介
车函,女,汉族,1985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高桥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主管武装工作,是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联系镇人大、政协工作。
张椿林,男,汉族,1992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高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财税金融工作。
黄杰,男,汉族,1976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高桥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贾有为,男,汉族,1986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高桥镇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分管基层治理、“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党务政务公开、深化改革、驻村帮扶、财务、政府采购、关工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
李芹,女,汉族,1990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高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负责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工作。
赵全,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高桥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主持镇人武部工作,分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集体经济、产业发展、统计调查、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
刘泽芝,男,汉族,1970年10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高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道路交通、自规、城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蒋梁,男,汉族,1986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高桥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兼),分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一战线、后勤保障、生态环保、工会、群团、妇联、保密、档案、史志等工作,协助人大主席抓人大工作。
伏柯霖,男,汉族,1990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高桥镇党委宣传政法委员,主持政协工委工作,分管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信访维稳、依法治理、扫黑除恶、防邪禁毒、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经信、商务等工作;协助镇长抓好审计工作。
何菊元,女,汉族,1985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高桥镇副镇长,分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民政、残联、卫健、老龄、民族宗教、教科文体、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农民工服务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机构
设置党政机构6个。
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抓好辖区内村(社区)、机关、部门派驻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等党建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宣传(网络舆情监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融媒体、精神文明、群团、统战、侨联、集体经济、工会、关工委、人才、机构编制、党务政务公开、“五个一”帮扶等工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保密机要、督查督办、目标考核、史志等工作,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集体经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经信、商务、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扶贫开发、农村道路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气象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强化基础建设与服务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授权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及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事务办日常工作,民政、老龄、救灾救济、维稳、大调解、群众信访、矛盾化解、社会稳定、“12345市民服务热线”调查回复等工作。
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群众信访办工作。
财政所: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管理,承担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引导和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
(二)事业机构
设置事业机构4个。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县级主管部门下放、授权行政审批的办理服务,负责办理县级主管部门委托镇代收代办各类事项,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退休及养老金领取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各类农业生产保险的参保、理赔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其他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和畜牧渔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动物疫病强制性防疫检疫以及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涉农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负责农村秸秆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协助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运行管护和水土流失预防,做好小(二)型及以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加强辖区内河、湖(库)、渠、塘等水域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助做好森林防灭火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武装、征兵、民兵预备役、人防、退役军人服务、双拥、道路日常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信息统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维权、工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