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四川省老年人太极拳(剑)之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各办公室:
为确保“四川省老年人太极拳(剑)之乡”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发挥太极拳(剑)运动在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和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南江县委办公室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创建“四川省老年人太极拳(剑)之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于后,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引领,积极推广中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太极拳,进一步丰富全民健身品牌的内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打造群众体育新亮点。
二、创建目标
2021年10月底前,镇本级和各村(社区)分别落实场地并组建活动队伍,全镇建成太极拳(剑)活动场地13个、组建活动队伍13支。镇本级太极拳队伍人数要达到60人以上,各村(社区)要在8人以上,每个队伍要有太极拳(剑)骨干(教练员、辅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2人以上。全镇老年协会太极拳(剑)队的总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经常参加活动的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 25%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1年6月底前)
1.成立镇创建“太极拳(剑)之乡”领导小组(附件1),分解创建任务。
2.落实参加太极拳(剑)活动人员,填写《南江县参加老年人太极拳(剑)活动登记表》(附件2)。
3.落实好太极拳(剑)活动场地,各村(社区)要落实太极拳(剑)室外、室内活动场地并登记造册。
(二)第二阶段(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培训骨干。每村(社区)确定1至2名太极拳(剑)辅导员,由镇老体协统一组织培训。
2.队员培训。太极拳(剑)队员培训由各村(社区)自行组织,桅杆村、张公塘村、小林村、铜锣村、铜岭村、平岗村、箭杆村、三星村、悬峰村、土门村会打8式太极拳,高桥社区、平岗社区参加活动人员会打24式太极拳。
3.开展比赛。镇文化站和老体协利用“国庆节”“重阳节”等节日组织开展太极拳(剑)展示和比赛活动。
(三)第三阶段(2021年10月至11月)
迎接核查、评审。
(四)第四阶段(2021年12月至长期)
1.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总结。
2.针对问题实施整改,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创建“四川省老年人太极拳(剑)之乡” 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担任组长和太极拳(剑)队队长,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扎实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积极性,要及时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推进
3.加强督促检查。镇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社区)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活动开展好的村(社区)及个人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南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南江县高桥镇创建“四川省老年人太极拳(剑)之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椿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贾有为 党委副书记
伏柯霖 党委委员、党委宣传政法委员
赵 全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成 员:陈联德 老体协主席
袁伟铭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郑 凤 党政办主任
陈 文 财政所所长
李 玫 文化站工作人员
陈建梅 太极拳辅导员、高桥社区文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老体协,由陈联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南江县高桥镇参加老年人太极拳(剑)活动人员
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住址 |
联系电话 |
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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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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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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