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红光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4 10:20 来源: 红光镇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编制。本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江县红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江县红光镇沙溪场社区关帝桥街25号,邮编: 636639;联系电话: 0827-817514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红光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各项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红光镇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政策4条、机关简介1条、规划计划5条、财政预(决)算3条、重大项目6条、重大民生信息6条、其他法定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红光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完整、权威、准确。本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平台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强化镇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效能,通过政务专区窗口有效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探索政务协商,围绕群众关注的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等问题,通过政务协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实现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红光镇人民政府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做到责任明确、职责明晰。二是设置监督电话,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务公开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发布信息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存在空格乱放、胡乱换行、格式不规范等错误。

(二)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镇通过完善和落实“三审”制度、每日读网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发布信息表述性、多字少字、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的审核和纠正,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红光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南江县红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红光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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