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暨秋冬季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会,镇域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情,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之“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性大,人为因素比较复杂,导致野外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根据上级防灭火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防灭火形势,严格落实责任。“中秋”“国庆”节假期时间长,人员流动大,雨水减少,枯枝落叶增多,林下可燃物剧增,极易引发森林火情。各村(居)、镇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思想。一是要定期召开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各村(居)要定期组织召开干部和生态护林员会议,结合本地实际,对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要严格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山头地块”的“三包”责任制。各联村(居)领导、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要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生态护林员要按包片区域加强巡山护林,密切监管,确保不发生一起因人为因素引起的森林火情。三是要加强协同配合。各村(居)要落实好森林防灭火扑火队伍、扑火器材储备和毗邻村(居)的联防联控工作举措,积极协同做好森林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扎实到位,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二、开展防灭火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各村(居)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特别是柏山村、花石村、黑池村、玉堂村、海棠村等重点防灭火地段);要做好老人、小孩、流动人员、智障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和坟区、寺庙及林区出入口的巡护巡查工作;学校在放假前要上好森林防灭火课,严格教育学生,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监护、联合防范;镇域各单位要自觉做好行业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村广播、书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召开会议、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真正使森林防灭火知识进入林区、进入学校、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灭火和安全扑火意识,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用火、依法用火,并自觉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火源管控,全面排除隐患。各村(居)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完善措施、强化队伍、增强能力”的工作思路,安排组织人员,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要求,深入森林火情多发区、易发区和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的森林火情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四、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有效处置。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院户联防值班、农户轮流值班以及生态护林员巡山制度,特别是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庆期间,要落实值班人员,并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坚决杜绝值班期间脱岗、漏岗现象。要严格执行火情信息快报制度,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要求在30分钟内将森林火情的基本情况上报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严禁有灾不报、大灾小报、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发生火情后,镇、村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到位,靠前指挥,落实科学的、有效的扑救方案和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红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827—8175141
红光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