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红光镇2023年水稻稻飞虱防控方案》的通知

2023-07-27 09:14

稻飞虱是一种具迁飞性、爆发性及毁灭性危害特点的水稻主要害虫。7—8月对稻飞虱的迁入、繁殖、扩散十分有利,综合气候、水稻长势,根据县植保站监测情况分析预测,2023年我县水稻稻飞虱继续呈偏重发生态势,为切实抓好防控工作,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根据县省植保植信息第八期《警报:立即查治稻飞虱》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到村排查情况,制定本防控方案。

一、防控目标

防治处置率达到90%以上、总体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成内、绿色防控技术运用面积达到30%、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到35%、化学农药使用量下降8%以内。

二、防控策略

以稻田生态系统为中心,强化分区域治理,主攻重发区域培育稻田生态系统的控害能力,优先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强化自然天敌的控害作用,安全合理用药,禁止使用含拟除虫菊酯类成分的农药,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相融合,保障水稻产量、质量和稻田生态安全。

三、防控措施及方法

镇人民政府成立以詹瑞镇长为组长,农业分管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组员的水稻病虫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提高对稻飞虱危害性的认识,加大宣传,动员广大农户到田间查看病虫发生进度,及时用药有效防治虫害。

稻飞虱防控要采取统防统治的方法才能有效控制大面积危害,用药时机动喷雾为主、手动喷雾为辅,组织农民自行统一防治,达到农户稻田群防群治目的。对于稻飞虱危害严重的村组,可采取机防专业队伍,在药械、燃油、人工上进行适当补助,机防队与农民协商后,直接收取防治费用,然后组织机防队送技术到户、送药到田统一用药、统一防治。当田间虫量达到防治指标(为孕穗期百丛虫量1000-1500头以上)且低龄幼虫多成虫少时,应即以村组或水稻片区为单位进行统一防治。为确保农产品安全按照绿色防控技术要求,防控药剂要选用高效低毒环保、对天敌安全的药剂每亩可选用25%吡蚜酮20-25/亩或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4/亩或50%噻嗪酮50/亩兑水45-60公斤喷雾。药剂还可选用三氟苯嘧啶、呋虫胺等(施药时尽量将药液喷到稻飞虱集中为害的水稻植株中下部,以提高防治效果)。

四、做好虫情监测

各村安排专人加强监测和调查,并做好防治工作的指导和防控情况汇报,每周次将监测和防治情况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五、资金保障

(一)资金来源。使用县农业专用资金,2022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共计3.6万元。

(二)资金用途。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10/亩,实行专款专用,统一采购稻飞虱防治及促弱转壮物资,组织专业化服务组织防治开展水稻稻飞虱统防统治。实施后提交购买物资发票复印件、农户防治面积花名册等资料,经核实后,资金直接兑现到(实施主体)

六、责任落实

镇党委、政府将稻飞虱防治工作纳入粮食安全生产重要考核内容,由水稻病虫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定期抽查、重点督查、单项考核、验收兑现强力跟踪督导。现场查看水稻病虫害防治情况,考核验收时间为2023815—825日前。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村干部从严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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