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红光镇2023年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7-05 16:03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域各单位

红光镇2023年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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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镇2023年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指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和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全省、全市、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切实加强红光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镇燃气行业安全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燃气行业领域政治理论学习贯彻不到位、主管部门执法不严、燃气经营企业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当前燃气安全风险严峻形势时刻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燃气安全风险的紧迫感责任感,盯紧苗头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结合《巴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市安委〔20238号),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行为、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企业主体、政府属地、行业监管等安全监管责任,规范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深入开展燃气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镇燃气安全稳定。

三、整治重点

(一)管道燃气企业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各燃气工程项目,特别是燃气管网项目建设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相关规划审批、建设、竣工验收等手续是否健全,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等行为;检查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包括调压门站、管网等设施,重点对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等情况进行整治

2.开展用气安全整治工作,特别是针对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以及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进行整治

3.针对个人及单位用气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冬季取暖安全宣传,重点场所用气安全宣传等

4.对燃气经营企业各类经营证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持证、压力容器监检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液化气企业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具体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对餐饮场所是否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进行整治;

2.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落实;

3.事故应急预案是否修订完善,抢险抢修队伍、设备人员是否配备到位

4.液化气换气点设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5.是否给报废、改装或者非自有的钢瓶充装燃气;

6.液化气消防设施及各项安全生产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三)燃气用户用气安全专项整治

1.是否正确使用燃气燃烧器具,严格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是否有效排气;

2.不得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和接地线;

3.安装燃气计量表,阀门及气化器等设施的专用房内不得有人居住、堆放杂物及使用明火等;

4.定期检查连接燃气用具的软管,不得使用不合格、过期和出现老化龟裂软管,软管应安装牢固,长度不得超过2米。用气点与燃烧器具连接软管推广使用波纹管;

5.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及相邻管道之间的距离不得低于30-50cm

6.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

7.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8.用气现场应干燥、整洁、无水、汽、油烟及其他腐蚀性物质。管道外表应完好无损,无腐蚀现象;

9.用气现场应通风良好;

10.室内安装的热水器和壁挂炉,严禁使用直排式,安装应符合规范;

11.必须定期检查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等;

12.不得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13.不得倒灌瓶装燃气和倾倒残液;

14.加大冬季安全用气常识宣传。

(四)在建燃气工程专项整治

1.重点检查实施方案是否经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有无燃气工程施工图,是否完成施工图审查,燃气工程是否实施工程监理;

2.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燃气工程施工资质,是否编制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安全保障设备配置是否齐备,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规范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3.工程投资额达到施工许可证办证条件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实施时间

2023626720日,严格按照《南江县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发〔20234号)及本方案的要求,开展入户排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相关单位负责人、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重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及时通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三)加强排查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不走过场、不打折扣,深入细致排查问题,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必须限时整改到位,全部归零清仓。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安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相关单位燃气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对排查整治过程中走过场、不彻底、不仔细或整改不力导致燃气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企业,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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