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镇人民政府关于冷链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的提示
2022-06-06 14:59 来源: 政府办
各冷链食品经营单位:
按疫情防控要求,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对经营场所每天消毒一次,并做好消毒登记,留有影像资料,经营场所要常通风,做好环境卫生整治。
2.要求进入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亮码、扫码。
将国产冷冻食品和进口冷冻食品分开存放。
3.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经营境外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配备防护服、护目镜。
5.严格落实无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6.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
红光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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