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红光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6-29 15:1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围绕市委“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和“两主三基、四向发力”总体思路,坚持围绕县委“生态立县、文旅强县、和美善治、同步振兴”工作基调,坚持服务大局与推动发展相统筹,激活资源存量与做优资源增量相促进,坚持经济增长与改善民生同步推进,坚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奋力破解发展难题和瓶颈,推动红光发展前进了一大步,实现了“十三五”圆满收官。

二、部门概况

红光镇人民政府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其中包括行政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3人,供给车辆0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96.04万元,比上年增加7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1.04万元,占总收入99.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0.7%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96.04万元,比上年增加7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34万元,占总支出84.2%,项目支出125.7万元,占总支1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6.04万元,比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8.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0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6.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9.55万元,城镇社区事务36.52万元,农林水事务21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5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1.04万元,比年增加73.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基数调整等

(一)基本支出670.3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97.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3.96万元,绩效工资45.27万元,津贴补贴8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3.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85万元,奖金58.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4.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4万元,住房公积金32.31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72.55万元,其中:办公费8.6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4.4万元,差旅费15.41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5.335万元,工会经费5.38万元,福利费7.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7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156.7万元。

(二)项目支出12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5.7万元,主要用于174个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3.5万元,156个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5.3万元,困难群众特殊关爱资金18万元,乡镇常聘律师费3.6万元,安全管理经费2.7万,服务群众工作经费4.5万元,纪检办案经费0.9万元,人大政协人武经费2.7万元,便民中心运行经费4.5万元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97.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72万元Ⅱ型水库管护费3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5.3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5.33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1.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添置办公用品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97.096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2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25.7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21年红光镇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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