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红光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16 15:09 来源: 南江县红光镇人民政府 作者:红光乡人民政府
  2019年南江县红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红光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9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1、强化基础工作。按照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

2、规范公开内容。镇政府按照《条例》的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并按照规定和我镇制定的公开程序予以公开。

3、拓展公开形式。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电子政务、网络应用的发展,镇政府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一是制作各类宣传公开栏;二是编印宣传单;三是干部下村入户宣讲;四是召集会议通报公开;五是在网页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

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

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镇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更加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2.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更新不及时。

针对不足,镇政府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结合基层群众的需求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要求各村兼职人员加强信息收集、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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