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4-03-29 10:17 来源: 本级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片区各执法部门、各职能办公室:

春节将至,客流物流密集,节庆活动频繁,加之冬季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各种消防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火灾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办以及省、市安委会、县安委会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云顶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培训、大督导“六大”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四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最小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李  倩    党委书记

执行组长:王政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陈  剑    人大主席

何学民    党委副书记

张钦荣    纪委书记

袁  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容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何  泽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李韵霖    党政综合办主任

熊国栋    纪委副书记

张云亭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王席君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谭桂林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  俊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张玉洁    财政所负责人

罗代林    党建办工作人员

汪  博    党政办工作人员

余成波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荣州    交管办工作人员

蔡杰效    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岳仲燚    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张  冬    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何  媛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海波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向  璨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承龙    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叶世文    三支一扶工作人员

李蔓婷    社会工作人员

郭  号    社会工作人员

吴卓霖    工作人员

涂  琳    西部志愿者

刘佳怡    财政所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负责人,片区各执法部门,各驻村工作队。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何泽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张冬、岳仲燚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全面协调、统筹、指导全镇整治行动开展。

三、整治范围和责任分工

(一)“九小场所”,指未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各村(社区)具体负责“九小场所”基层排查和隐患督促整改。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本行业整治方案,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云顶镇九义校、云顶镇卫生院、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餐饮、民宿由镇应急办负责,其他职能办公室配合;正直镇派出所对辖区“九小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对发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涉及消防的行政案件要依法严厉查处;镇住建办负责依法依规承担涉及“九小场所”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和抽查工作,强化施工、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负责对“九小场所”违规搭建、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检查;片区消防救援中队负责对相关单位、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开展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依法将“九小场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并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对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要排查主体建筑所有者、管理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涉及的相关业态由镇应急办依法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排查整治。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民宿、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寄宿制中小学、旅游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以及各类集体宿舍、食堂等场所。

按照“行业负责,村社配合”的原则,其中旅游场所、其他商贸市场、云顶镇卫生院、云顶镇九义校由镇应急办负责,其他职能办公室配合,正直派出所结合“九小场所”统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片区消防救援中队依法履行综合监管,提供各类场所的消防检查指南、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宣传教育,并依法开展监督执法、督导。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礼堂、会场等场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四、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0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缺少防火分隔

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仓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2.人员密集场所与仓库防火分隔不完善。

3.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防火分隔。

4.与地下层共用的疏散楼梯未在首层采用防火隔墙、防火门等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5.门店住人区域未设置独立疏散通道,未采取防止初期火灾烟气进入住人区域的措施。

(五)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1.建筑消防水系统无水,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工作。

2.室内消火栓箱未配置水枪、水带。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建筑防排烟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5.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灭火毯等初期火灾扑救器材。

6.使用燃气场所未配备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设置紧急切断阀。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暑阶段(2024年2月9日前)。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认真研判本辖区、本系统火灾形势,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落实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云顶镇将成立工作专班协调、统筹推进大整治工作,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也要建立专班推进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重点针对“四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集中开展“六大”行动,严格落实整治重点和要求,确保取得实效。要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挂牌、曝光、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已建成的消防工作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4年3月底前)。工作组要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通报问题症结。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六、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要发布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整治通告(见附件),全面发动“四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要制发“四类”场所消防检查要点,制定计划,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开展排查。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充分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运用专业知识开展排查工作。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四类”场所逐一排查,登记建档。正直派出所、片区消防救援中队等力量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排查。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狠抓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自觉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聚焦“四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检查人员和网格员等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行动。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对检查人员、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对“四类”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将成立联合督导组下沉到各村(社区)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结束后召开工作分析会,通报工作问题不足,剖析深层次原因,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督导组,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要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始终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切实采取务实有力措施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成立对应的工作组和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节,保障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二)明确职能责任。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党政领导、镇应急办牵头、全面落实场所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责任”的原则,主动担当履职,加强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

(三)强化觥筹推进。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形成上下协同、逐级对应、层层防控的整治责任体系。要强化系统治理和源头管控,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四)加强督导问效。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将根据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工作安排,将除患攻坚整治行动纳入督导重点内容,主要督导核查各村(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掌握情况、责任分解情况和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将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要统筹推进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由镇应急办牵头组织实施。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将适时对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职能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整治通告

中共南江县云顶镇委员会    南江县云顶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附件:

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整治

通   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民宿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寄宿制中小学、旅游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以及各类集体宿舍、食堂等场所。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礼堂、会场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进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缺少防火分隔

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仓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2.人员密集场所与仓库防火分隔不完善;3.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防火分隔。4.与地下层共用的疏散楼梯未在首层采用防火隔墙、防火门等进行有效防火分隔。5.门店住人区域未设置独立疏散通道,未采取防止初期火灾烟气进入住人区域的措施。

(五)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1.建筑消防水系统无水,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工作。2.室内消火栓箱未配置水枪、水带。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4.建筑防排烟设施不能正常运行。5.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灭火毯等初期火灾扑救器材。6.使用燃气场所未配备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设置紧急切断阀。

三、整治举措

(一)大排查行动。发动“四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组织发动镇应急办、各村(社区)检查人员等力量开展排查。

(二)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得到突出风险隐患,能整改的依法督促全部整改,难以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理。

(三)大曝光行动。向社会公布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通过媒体曝光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单位,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大演练行动。聚焦“四类”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检查人员和网格员等重点人群,以及全镇志愿消防队,组织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

(五)大培训行动。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消防安全培训,向重点行业领域及相关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约谈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

(六)大督导行动。联合成立督导组下沉开展明查暗访,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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